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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82 [ 发文字号 ] 足农(农机)罚〔2025〕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82
[ 发文字号 ] 足农(农机)罚〔2025〕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足农(农机)罚〔2025〕18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足农(农机)罚〔2025〕18号

当事人:谢某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51023019******571X

联系电话:135****7372

住所: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村*组                     

当事人操作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5年8月23日10时40分,谢某驾驶合作社的拖拉机渝01-50722在万古镇**村*组耕地,被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到没有携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执法人员对操作人下达了《足农(农机)责改〔2025〕1 号》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9月5日10时30分,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到大足区万古镇玉清村3组督查谢某渝01-50722拖拉机的改正情况,督查到在万古镇**村*组耕地的操作人谢某没有将安全设施携带于车上。                                     

经查:当事人谢某于2025年8月23日10时40分和2025年9月5日10时10分,操作拖拉机渝渝01-50722在万古镇**村*组和3组耕地均没有携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谢某身份信息1份1页;2.现场检查笔录1份4页;3.询问调查笔录1份4页。                                

2025年9月16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足农(农机)罚告〔2025〕18号,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提出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操作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违法事实成立。
   当事人操作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之规定。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本案中,当事人有两次违法,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605,拒不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属违法情节较轻,裁量阶次从轻处罚。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二百二十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大足支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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