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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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

帮扶工作的通知

大足民发〔2019〕2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61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抓好加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202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各镇街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作为到2020年底保障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其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工作举措,切实精准施策,保证各项救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细化任务,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

(一)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要及时将家庭成员因病或就学,申请前6个月家庭总收入扣减同期治疗自负费用或学费后,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的支出型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要坚持“按标施保”,切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分类重点救助标准。

(二)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照料护理分类补贴标准。要充分整合利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资源,提升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2019年、2020年,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40%、50%。

(三)积极开展临时救助。要将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本科、专科)就学,造成医疗费、学费等支出过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市特殊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按照临时救助有关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四)协调开展专项救助。各镇街要主动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自然灾害救援等专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协调沟通,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形成联动,实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与其他专项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功能作用。

(五)加大慈善援助帮扶力度。加强慈善宣传,依托“中华慈善日”慈善募捐活动、“99公益日”等活动,培育公众慈善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积极动员引导各类慈善资源以城市特殊困难群众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医助学等慈善活动。同时,鼓励支持在城市社区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充分发挥家庭、个人、志愿者在慈善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六)引导社会组织帮扶济困。加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聚焦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围绕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帮扶。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广集社会爱心资源。慈善爱心力量向个别特殊案例倾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组织帮扶城市特殊困难群众的舆论氛围。

(七)开展社会工作介入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精准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救助帮扶服务。

(八)落实联系帮扶困难对象。建立完善重病、重残、失能、高龄等城市特殊困难群众信息台账,有针对性地建立精准帮扶机制。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结对帮扶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明确爱心帮扶人士(组织),采取“一帮一”等方式,开展定向帮扶活动,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镇街要制定困难对象联系帮扶方案,落实机关、社区干部帮扶对象,建立帮扶名册,开展常态性帮扶工作。

(九)精准识别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特困人员的认定办法,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比对平台,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要加强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特困人员档案资料管理,以镇街为单位立档,做到一户一档。对处于低保边缘的困难家庭,经调查核实,邻里认可,生活确实陷入困境的,亦可纳入救助帮扶。

三、勇于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认真履行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救助帮扶等职责。要按照明确的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要发挥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的管理,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健全城市特殊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了解群众生活状况的优势,主动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三)做好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医疗机构、村(社区)公示栏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贫困群众救助帮扶政策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支持贫困群众救助帮扶的浓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困难群众脱困信心,引导困难群众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奋斗摆脱贫困。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