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3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民发〔2020〕9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1-27 |
[ 成文日期 ] | 2020-01-2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3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民发〔2020〕9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1-27 |
[ 成文日期 ] | 2020-01-2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成立全区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朝勇 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李学良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长:刘坤文 局党委副书记
丁兴文 局党委委员、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齐如玲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陶钦文 局党委委员、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制定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民政系统,重点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局党委书记、局长石朝勇负责总牵头全区民政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副组长李学良负责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副组长丁兴文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干部作风监督管理,其余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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