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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2-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2-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关于《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功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大足区实际,大足区民政局起草了《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二环北路中段70号(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收(邮编:402360)。来信请注明“《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4481803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1.《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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