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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有效性 ]

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询价采购

 

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

编号:21JS020

询价采购文件

(分散采购)

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代 理 机 构: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间:二〇二一年八月


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一览表

(二) 项目内容.........................................................2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

(一)采购文件获取......................................................2

(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2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3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程序................................................3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

五、投标文件..............................................................4

六、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4

七、项目商务要求..........................................................5

(一)报价要求..........................................................5

(二)中标通知书........................................................5

(三)合同签订..........................................................6

(四)供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6

(五)付款方式..........................................................6

(六)售后服务..........................................................6

(七)现场踏勘..........................................................6

(八)培训..............................................................6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6

八、评标办法..............................................................7

(一)评审办法..........................................................7

(二)评标标准..........................................................7

(三)无效投标条款......................................................7

(四)废标条款..........................................................7

九、投标文件格式..........................................................8

(一)报价表............................................................8

(二)营业执照..........................................................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

(五)技术条款差异表....................................................11

(六)商务条款差异表

(七)其它资料

附件一:大足区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附件二(1):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附件二(2):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明细表

附件三:投标人信息卡.........................................................25

附件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26


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文件

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21JS020

项目名称: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

采 购 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联 系 人:杨老师19922216995

    :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251

代理机构: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老师17723536233

    址:重庆市大足区国兴海棠国际商业步行街入口处(全家福超市二楼)

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的采购计划,对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注: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总价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成交数量(名)

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

20

0.3

1

(二)项目内容

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为避免在界桩处驻足停留行人发生滑倒、坠落等安全事故,需在已建好的界桩点四周布设栏杆,其主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材质要求:

材质选用景观效果较好的花岗岩。

2、铺装要求:

在界桩栏杆安装前,需对界桩四周面积约10㎡的正方形场地进行整平处理,必要时修筑挡墙、堡坎对场地四周进行加固,以保证界桩点的安全性。在此基础上,为发挥界桩点的观景作用,拟对界桩场地进行花岗岩地砖的铺装,并在护栏入口处外延数米布设地板砖、梯步,材质均采用花岗岩,以达到整体观景效果。

3、具体位置:

护栏的安装涉及棠香智凤宝顶界桩、棠香智凤龙水界桩、智凤龙水石马界桩、智凤石马金山界桩、智凤回龙金山界、智凤宝顶回龙界桩6处。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信息网(http://www.dazu.gov.cn/qzfbm/qmzj/)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       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

1、缴纳金额:3000.00元。

2、缴纳方式: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到以下账户:

名: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号:3100096309100065970

3、保证金到账时间及备注说明要求

1)到账时间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前一工作日17时(投标人在银行转账汇款时,须充分考虑转账汇款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备注填写要求

投标人应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保证金—界桩护栏安装”,对已转账未填写备注说明的将可能影响该投标人转账的识别。

4、 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2021日至20211700(工作时间)。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

3.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1)线下方式(现金):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国兴海棠国际商业步行街入口处(全家福超市二楼),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采购文件。

     2)微信转账购买: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购买费转至以下账户内

进行购买。通过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转账时注明“公司简称—

界桩护栏安装”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52648874@qq.com   

(五)投标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1年 (以大厅LED电子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地点: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国兴海棠国际商业步行街入口处(全家福超市二楼)

2.投标程序:

(1)提交采购文件购买费缴纳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3)递交“投标人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递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7)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说明:相关原件递交起止时间: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每一页应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投标文件内容的编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将“报价表”、资质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差异表”、“技术条款差异表” 等所有相关材料统一采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一册。

3.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标记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包号(在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分包时应注明所投分包号)、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字样,并在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袋)及包装(装袋)封面要求

1)如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分包的,则每一分包单独一套投标资料进行包装(装袋);

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包装在一起(装成一袋);

3)投标文件的包装或装袋的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包号(在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分包时应注明所投分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字样。包装封口处进行密封。

六、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2、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提交相关材料

2.1供应商的质疑书原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直接递交,

2.1质疑供应商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质疑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供“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材料须区县级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

2.2质疑书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渝财采购〔201134号)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提交。

3)质疑不予受理情况

3.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3.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3.4质疑供应商未参与投标活动的;

3.5以复印件、传真件等方式递交的质疑书

4)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投诉

3.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相关资料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提交相关资料

①提交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③提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 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2.缴纳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00元,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合同签订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原件一份备案。

(四)供货时间地点及产品验收方式。

1.★供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根据采购人具体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具体工作。

2.★供货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3.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若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10%作为预付款,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2、中标人应开具相应拨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后期咨询和售后服务。(具体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七)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竞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竞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八)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八、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其推荐的相关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文件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对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评标标准

1、关于技术、商务偏离

1)询价文件“项目技术参数”中有1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询价文件“项目商务要求”中,“★”条款有1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非“★”条款有3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询价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所投货物均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给予8%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九、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原产地

质保期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4

总价

小写¥(大写:

注:1.本表可根据货物数量多少扩展至多页。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项目名称:                                        

致:(代理公司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技术条款差异表

技术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技术要求

响应技术应答

正负偏离情况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二、项目技术要求”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正负偏离情况”项填写“无差异”、“正偏离”或“负偏离”,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六)商务条款差异表

商务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商务要求

响应商务应答

正负偏离情况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四、项目商务要求”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正负偏离情况”项填写“无差异”、“正偏离”或“负偏离”,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七)其它资料

1.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4、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附件一:大足区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分包: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于   日在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项目,以              方式进行采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原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在60天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集中采购机构备案1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备注: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二(1):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称:

联系人:电话:

开户行名:

号:

采购人

联系人:电话:

合同总金额小写¥(大写

结算方式:财政集中支付采购人或采购专户支付 □

采购人验收与付款

一、验收结果(请在验收结论的相应方框内打“√”确认)

1.本项目已部分验收合格

2.本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

验收人(分管领导 签字):采购人(单位公章):

时间:

二、付款进度

1.为:

人民币小写¥(大写:

2.本次付款金额为:

人民币小写¥(大写:

3.合同余款金额为:

人民币小写¥(大写:





说明:本验收报告13份(采购人、中标人、区采购办各1份)。


附件二(2):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一、项目商务验收情况

实施(交货)时间要求

实施情况

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实施(交货)地点要求

实施情况

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实施(交货)其它要求

实施情况

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二、货物品牌、数量及质量验收情况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说明:1.本验收明细表13份(采购人、中标人、区采购办各1份)。

       本表内容可扩展。

      2.本验收明细表的验收人须为两人及以上。


附件三:投标人保证金信息卡

项目名称(分包):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时 间:2021年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授 权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号:3100096309100065970

退还保证金账户信息(缴纳保证金账户和退还保证金账户应一致):

       名:

   行:

       号: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注:该“投标人信息卡”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现场递交(内容填写完整或打印并加盖公章,不得装入密封投标文件内)。

附件四: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21JS020

项目名称

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发售人: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说明:

1、现场购买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9:00-12:00时,14:30-17:00时),供应商到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的,地址:同投标地点一致,供应商在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后,请将《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2、转账购买: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采购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和《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526488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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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大足区行政区域界线六个三交会点界桩护栏安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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