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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办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社会公开稿)

日期:2023-08-25

区林业局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办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7上旬9中旬,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为期2个半月的政治巡察,20221010日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局党委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造林护林工作存在短板,行业监督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责任履行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目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一)在学深弄懂做实上存在差距。

1. 学习不够扎实。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利用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机关人员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进行了学习;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QQ群、微信群、钉钉工作群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202211月份的中心组学习上已补充学习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要指示精神。

2. 学用结合不紧密。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坚持利用每月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每月机关党支部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市委、区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已制定下发2023年林业工作要点,明确全面推进林长制、科学绿化等7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分析研判林业系统意识形态形势。同时,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认真抓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把好前进的“方向盘”“导航仪”。班子成员重点关注分管科室干部思想动态和言论,围绕干部作风、政府网站及工作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等进行风险排查,2022无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事件发生。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乏力。

1. 落实林业精准帮扶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引导重庆大足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沁旭熊猫雷笋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恒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回忆(重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庆旭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涉林企业及林木良种基地、天保工程等涉林企业及林业工程吸收859当地群众进行就业,其中脱贫户64名。

2. 乡村振兴动力不足。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完善相应规划。我局加强衔接,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完成《大足区雷竹产业链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编制工作。二是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通过开展森林质量提升,低产低效林改造调整林分结构等营林措施,促进金山今年新发展佛手栽植面积400余亩,玉龙镇重庆圣草源中药材产业种植基地在流转2500亩土地进行中药材种植的基础上建成中药材加工厂房2000余平方米,引进初加工成套设备4套,进一步提高林分生产效益和林农经济收入。三是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四旁植树等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截至目前,送柑橘、李子、桃子等经果林苗木20余万株,折合面积5800亩。

(三)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效不明显。

1. 机制不健全。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完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要求,我局联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四川省资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联系对接,通过网络发件确认后完成联防联控协议签订,同时细化到相邻区县的镇街,进一步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探索建立森林火情信息共享机制。明确2023年工作计划,在重要时段组织召开联防联控会商会议,为提高相邻镇街森林防火联防联控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2. 结合林业实际,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措施不多。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将林业产业发展、与四川省毗邻区域森林火灾联防联控作为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点。2022112日与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针对两地竹产业发展相关事宜进行深入合作交流。积极筹备大足安岳春风桃李旅游文化节,加强两地林业产业合作和交流。召开大足区和乐山市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座谈会,共同推进大足和乐山国储林项目。

(四)落实林长制要求不到位。

1. 执行林长制制度不力。整改情况:20226月及20233月分别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工作会,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工作整改。及时收集区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2年工作总结、下一步工作计划。因疫情原因2022年区里未组织集中培训,故根据重庆市智慧林长平台使用培训手册,整理大足区智慧林长平台操作方法,结合市级操作视频,由镇街集中或分散100%全覆盖培训。202332日,大足区召开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林业局相关处室领导授课,全区各镇街分管领导、林业干部、护林员、有关林业企业等130余人参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2. 常态化巡林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整改情况:督促镇街辖区林长每季度带队巡林、履职尽责,并及时完善履职记录。2022年全区各级林长累计巡林调研5000余次,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120余个。通过不定期整理通报镇街“智慧林长”上线率排名统计,督促各镇街全面推广使用“智慧林长”云平台,我区上线率每日名列全市前列。

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有力方面

(五)造林护林工作存在短板。

1. 贯彻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有偏差。整改情况:整改中。20182020年违规占用基本农田198.39亩实施退耕还林并申领退耕还林补贴27.18万元。根据最新“三区三线”划定矢量数据和具体图斑情况,目前已整改149.77亩(其中“三区三线”划定调整107.21亩、扣除多占基本农田42.56亩),还有48.62亩未调整完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及时履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和补划程序;积极衔接协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退耕还林验收和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结合大足区“三区三线”划定、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完善占用基本农田调整程序。

2. 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有差距。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强化对造林项目管护措施监督指导,落实一定的管护经费,委托第三方机构于次年3月底前对造林项目进行区级自查,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管护经费,并将造林成效纳入区级综合目标涉林指标进行考核,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

3. 推广林木良种种植有差距。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在每年造林绿化项目编制作业设计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尽量增加本土大叶香樟、马林光林木良种栽种比例。加强造林绿化项目种苗质量验收工作,确保绿化项目苗木合格率95%以上,良种推广率达83.3%以上。

4. 古树名木保护有短板。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编制了重庆市大足区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建立了古树名木台账和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按照古树名木属地及权属,将全区437株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并明确具体责任人,每季度对古树名木进行1次巡护,将巡护情况报区绿委办,并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区级综合目标涉林指标进行考核。

(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有差距。

1. 产业发展效果不好。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入研究我区林业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把发展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第三产业作为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积极配合推动各级森林公园的旅游开发,鼓励有条件镇街开展“森林康养小镇”建设,引导新型林业经济主体创建“森林人家”(目前已有6家新型林业经济主体参与“森林人家”创建活动,将在2023年评选出3家“森林人家”)主动向上级争取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的有关项目落户大足。选出14名专家及优秀技术骨干对重庆市沁旭竹笋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雅美佳水生花卉有限公司、重庆旭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进行走访服务,每季度走访帮扶企业1次,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让林业产业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2. 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区林长办印发《重庆市大足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足林长办发〔20221号),2022年,我局联合区生态环保、规资等部门,通过4次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欧阳机械、祥安建材等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已将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纳入各级林长巡护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巡察,每季度开展1次自然保护地执法巡察,有效防止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行为的发生;通过对重点镇街7场次专题宣传,极大提高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支持自然保护地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笃力推进各级各类涉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了我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的整改任务。切实利用林业工作会,对镇街分管领导、林业干部开展了1次自然保护地专题学习,系统掌握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3. 野生动物救助体系不够健全。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共开展了2次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全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结合林业工作会,举办了1场野生动物救助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镇街林业工作人员野生动物救助职责,提升林业工作人员救助技术水平,切实构建起“护林员发现、镇街林业工作人员临时处置、林业局救助转护”三级联动的救助体系机制。切实加强了渝西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切实提升我区野生动物救助效率,2022年累计救助猫头鹰、白鹭、果子狸等1018只(头)野生动物,共查处612人非法猎捕案件。

(七)履行森林防火职能不到位。

1. 森林防火责任压得不实。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智慧林长平台,督促区镇村三级林长履行森林防火责任人职责,与各镇街及西山涉林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32份,将森林防火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安装林长制公示牌320块,公示各级林长和护林员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和人头。三是按照市级要求我局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方案、今冬明春森林山地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加强岁末年初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大足区森林防火暨质量提升专项规划等文件,为切实做好新的一年森林防火工作;2023年初我局制定本年度应急处置预案,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包片蹲点工作方案,转发上级相关工作指示文件,并以区森防指办公室、林业、公安、应急、农委、环保等部门联合印发《春季森林防火期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按照各项方案严格组织开展落实;按照森林防火“十户联防”联控责任制工作方案,全区已通过村规民约与林区农户签订森林防火“十户联防”责任书3252份,涉及农户达3万余户,提高林区农户对森林防火的知晓度及责任心起到较好的宣传作用。四是多种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元旦春节、全区两会、三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时段,到镇街开展集中宣传及通过悬挂横幅,小喇叭、村村通广播,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共签定全年发送宣传短信60万条,张贴承诺书、告知书、宣传画报等方式,同时我局现正在与公交公司对接,下一步将利用全区188台公交车每天进行森林防火视频宣传,不断提高市民对森林防火的知晓度。

2.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缺位。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已编制完成《大足区森林防火暨质量提升专项规划》,在“五山”石刻及重点林区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通道、视频监控、消防水池、物资储备库等,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现状。二是通过前期对中央资金项目的积极争取,大足区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现得到中央项目批准待项目资金文件下达,项目资金文件下达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相关项目资金批复组织实施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94.28万元,建设智能卡口共57个,其中建设市电供电型17个、太阳能供电型40个;防建设火检查站17座;建设以水灭火保障系统森林消防水池13口,森林消防蓄水池11座,配置管网26千米;建设生物防火林带20.58千米;建设专业队训练场1处;购置防火物资一批。该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提高我区“人防、物防、技防”的森林防灭火水平。

3. 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有短板。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和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达标验收》的通知(渝林防〔202212号)要求,逐条逐项补齐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的短板。强化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2022年组织20余次综合技能培训,5次综合应急实用战术培训,3次森林防灭火常识学习,2次队内条令条例培训。已将抽调到机关工作的队员全部清退回原岗位,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不断提高专业队灭火器具的熟练使用能力,增强专业队员综合素质及火情前期处置能力。

4. 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整改。我局认真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在苗木种植企业日常安全检查中,将苗木质量、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一并检查。巡察反馈意见后至2022年底共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94次,2023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2次,进一步提高了森林防火及林业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八)行业监管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 普法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深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国家层面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开展2次《森林法》、《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或培训;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会议培训等宣传形式向各镇街林业干部、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业主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公众法治意识。

2. 行政执法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大额行政处罚会议制度,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组织执法人员开会商讨决定;罚款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研讨案情后决定;罚款金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3. 执法标准把握不精准。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至少2名同志开展交流发言,通过以案释法,切实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每年安排至少3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区法制培训,重点学习林业行政执法裁量实施标准,合理合法使用自由裁量权。强化法制审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遇到把握不准处罚标准的疑难案件及时与市林业局预防处沟通,并与法律顾问多商讨。

4. 林业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不及时,效果不好。整改情况: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已全面完成,兰家湾矸砖厂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结合市级要求,将森林督查整改工作纳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建立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实行“清单式管理、打表推进整改”工作方法,制定森林资源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加快问题整改,确保森林督查问题“零转结”。已全面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占用林地项目整改,整改率和查处率均为100%。每年至少召开1次森林督查工作安排部署会,每月调度一次森林督查整改销号情况,推动问题整改销号。督促各违法企业提高补植补造成效,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成活率达到80%以上。

(九)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1. 惠农惠民资金兑付不及时。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退耕还林资金兑付计划,按时上报申请兑付有关资料;加快资金兑付进度,20232月底,已通过“一卡通”兑付212万元,剩余588万元已申请兑付,待区财政审核通过后兑付。2022年收齐全区生态效益补偿13万余户农户,核对面积与金额,已录入“一卡通”系统,力争20232月底前全部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2. 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930日至2022420日止已累计完成整改3643.39万元。2021年度实施的森林抚育等项目补助资金475.98万元已经兑付完成。在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各类涉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达到支付条件后按时支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执行制度规定有短板方面

(十)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1. 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全面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班子成员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年对各分管科室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带头讲好廉政党课。20221026日开展“以案四说”1次,坚持用身边的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干部,提高广大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在中秋、国庆节、元旦前对关键岗位开展廉政谈话7人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十一)制度执行不到位。

1. 执行机关制度有偏差。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特别是机关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值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标准配齐值班设施设备,保障必要的值班条件,杜绝临聘人员值班现象发生。

2.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出台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申报程序;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规范管理各类资产。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审核,手续不全不予采购。新采购的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全部实行编号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十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有差距。

1. 支部委员补选和党员发展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区直机关工委直属基层党组织补选程序和资料清单完善支部委员补选资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机关工委的相关要求,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及时做好发展党员档案归档等工作,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2. 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会前筹备工作,认真学习必学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班子成员亲自撰写发言提纲并报主要领导审阅。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要紧紧围绕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坚决破除“表面化”现象,真正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 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以每月月底的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把三会一课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创新主题党日学习形式,运用开放式组织生活、走访慰问、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抓好学用结合,每次集中学习后,安排2-3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发言,提高学习效果。

(十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

1.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重庆市大足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大足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前严格分析研判和动议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经局党委研究同意,严格按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 干部职级晋升资料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重庆市大足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晋升工作方案》等文件,提高人事干部业务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党委在干部职级晋升过程中的统领作用,健全干部职级晋升资料审核制度,严格把关材料制发工作,在每次干部职级晋升前先制定好归档资料清单,及时做好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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