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林业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一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依法管理全区森林资源;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四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五是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六是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七是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八是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九是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十是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职能划入区林业局。
2.单位构成。大足区林业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林政资源科(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法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7个内设机构。直属下属单位有:区种苗站、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区林业服务中心和区西山桫椤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3.机构人员情况。大足区林业局(本级)2020年末实际在职人数41人。其中林业行政编制13人工勤2人,林业事业单位55人,其中:区种苗站在职11人、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在职3人,区林业服务中心在职12人,区桫椤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在职2人。
(二)预算及支出情况。
1.整体支出规模。
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4426.19万元,支出442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机关管理工作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必要费用。项目支出3531.8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
根据上级要求和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今年局机关严格控制了接待费、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4.4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55万元,减少了18.5%。
3.结转结余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足区林业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林业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5分),过程(45分),产出(26分),效益(24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科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我局2020年度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5分,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一)投入评价情况
1.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44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57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该项得分2分。
2. “三公”经费变动率:2020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0。该项指标得3分。
(二)过程评价情况
1. 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本部门年初预算7332.43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本部门该项指标得6分。
(2)预算调整率:本部门本年预算调整率为39.64%,本部门该项指标得0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2020年度本部门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202.21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227.77万元,本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88.78%,该项指标得2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2020度本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4.45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 3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81.5%该项指标得3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本部门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951万元,2020年度本部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817.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41.9%,考虑到本部门已实施的政府采购均是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完备,本部门该项指标1分。
2.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本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出差管理办法、公车管理、会议制度等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该项指标得分6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本部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得10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信息已按要求公开,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该项指标得8分。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本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该项指标得2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本部门2020年末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292.85万元(指原值,已提折旧122.9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9.87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为292.85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该项指标得2分 。
(三)产出评价情况
1.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2020年,我区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国土绿化、产业发展、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全年完成营造林10.6万亩(超计划0.5万亩),招商引资协议资金达13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62.5%,森林防火实现“零火灾”“零伤亡”“零事故”,松材线虫病实现当年发生、当年除治。本部门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为8分。
(2)完成及时率:2020年各项任务均在计划内按时完成。根工作完成及时率得分为8分。
(3)质量达标率:2020年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纳入全市中期成效监测试点,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度国土绿化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创森”工作涉及5大类40项指标,目前40个指标已自查达标;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54件、查处率100%。各项任务完成质量均已达标,工作质量达标率得分为8分
(四)效益评价情况
1.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大力开展国土绿化、产业发展、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创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协议资金达13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62.5%,经济效益得分6分。
(2)社会效益:一是今年以来,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林地、湿地等违法活动,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54件、查处率100%;二是大力开展国家绿色乡村和市级绿色示范村建设,累计建成国家绿色乡村16个,市级绿色示范村60个,森林小镇5个。社会效益得分6分。
(3)生态效益:一是全年完成退耕还林地块补植补造苗木8.5万株,完成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1万亩、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4.3万亩、农村“四旁”植树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3.8万亩。二是启动实施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完成中敖、智凤2个示范点建设,示范面积达5100亩。三是投资2500余万元,建成红星生态公园,于2020年12月26日建成投用并向市民开放。根生态效益得分6分。
(4)满意度:社会大众、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对大足区林业局的工作满意度高。生态效益得分6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调整率较高,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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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比率﹥100%,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 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3分;“三公”经费>1,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过程 |
预算执行(17分) |
预算完成率 |
6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
比率≥100%,得6分;100%>结果≥90%,得4分;90%>结果≥80%,得2分;80%﹥比率≥60%的,得1分。比率﹤60%的,不得分。 |
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比率≤3%的,得4分;3%﹤比率≤10%的,得2分;比率>10%的,得0分。 |
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1 | ||
过程 |
预算管理(24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6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6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6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 ||||||
过程 |
预算管理(24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2分。 |
10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 ||||||
3.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 | ||||||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8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8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2分。 |
8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公开预决算信息,一是收支总体情况表;二是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四是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五是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 | ||||||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是否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 ||||||
4.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部门没有门户网站的,在公开媒体公开。且在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公开在预决算统一专栏下面。 | ||||||
资产管理(4分) |
资产管理安全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2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2 | |
1.资产保存完整; | ||||||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 ||||||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 ||||||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比率≥90%的,得2分;90%>比率≥80%,得1.5分;80%>比率≥70%,得1分;70%>比率≥60%,得0.5分;比率<60%得0分。 |
2 | ||
产出 |
职责履行(26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10 |
完成及时率 |
8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2分 |
8 | ||
质量达标率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8 | ||
效益 |
履职效益(24分) |
经济效益 |
6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社会效益 |
6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
生态效益 |
6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
满意度 |
6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及单位职工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达到目标值得5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6 | ||
小计 |
- |
- |
95 | |||
评价结果 |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 |||||
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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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归口科室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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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 | ||||||
1.共性指标包括投入和过程,共占50分,各共性指标的权重已由财政部门确定; | ||||||
2.个性指标包括产出和效益,共占50分(满意度分值设定不超过10分),各个性指标的权重由部门(单位)自行确定,但每个指标分值不低于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