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我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和区府办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林业工作透明度,截止12月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做到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使林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彰显了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性和关键性地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重点,提升政民互动服务质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信息为重点,开设办事服务专栏,将林木采伐、加工、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林权证、木材运输证等证件的办事指南及时公开,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服务信息提供便利。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从业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国家、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为指引,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67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 |
条 |
67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4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己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 《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
万元 |
0.2 |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