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0-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0-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
8.提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林政资源科(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法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7个内设机构。下属4个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大足区种苗站、大足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等2个单位为参公管理单位,大足区西山林场(一级预算单位)、大足区林业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将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划入应急管理局,将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单位新增林业产业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法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减少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森林防火科。
2019年10月15日前重庆市大足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实行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区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区公安局管理为主,2019年10月15日根据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将大足区森林公安局划转大足区公安局统一领导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3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3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57.51万元,主要是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培育等项目经费拨款增加3257.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32.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6万元,住房保障37.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04万元,农林水支出6014.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57.5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257.5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32.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2.43万元,比2019年增加325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97万元,比2019年减少23.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94.46万元,比2019年增加328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项目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土绿化提升、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 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7.77万元,比上年减少18.3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6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96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龙伟 联系方式: 4373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