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2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3-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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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2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科学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足区科学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足区科学绿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99号),切实推动我区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以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建设为契机,坚持总体谋划、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约优先、量力而行,全面推行林长制,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奋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新大足。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园林城区等重大项目,扎实开展城市绿化、乡村绿化、道路绿化、水系绿化、校园绿化、景区绿化、园区绿化,实行重大项目与绿化同步。重点推进“五山”(宝顶山、南山、北山、石门山、石篆山)、“三河”(濑溪河、窟窿河、淮远河)、“六湖”(龙水湖、玉滩湖、胜天湖、跃进湖、化龙水库、上游水库)、高速铁路(成渝高铁)、高速公路(成渝高速、渝蓉高速、铜永高速、潼大荣高速、大内高速)可视范围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绿化美化和提质增效。
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5 %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5平方米,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水岸绿化率达到88%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国土绿化规划。依据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线划定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划定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突出水土流失治理、矿山植被恢复等重点领域的生态建设,推进山地、水系、道路绿化美化的国土绿化空间新格局。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实施的检查与督促落实,确保规划得到严格执行与落实。(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区林业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合理确定全区营造林空间,建立绿化任务落实到国土调查数据库的会审制度,全面实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以宜林荒山荒地、荒废受损山体、低质低效林地、退化林地为主开展绿化。增强城乡绿地的系统性、协同性,构建绿道网络,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城市公园体系。结合城区更新,充分利用城区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闲置空间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修复还绿,推进立体绿化,建设小微绿地、口袋花园等,做到应绿尽绿。利用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地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种植乡土珍贵树种或高附加值农作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不得违规在道路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禁止在河库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
(三)合理利用水资源。国土绿化要充分考虑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城区绿化优先选用适合本区域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微灌、滴灌等节水方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蓄积利用。推动再生水用于绿化灌溉、生态补水等,结合现有或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布局绿化用水管网设施,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完善空中云水资源监测预报,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提高造林绿化效率。(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
(四)科学选择造林绿化树种。根据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生活生产生态需要,合理选择绿化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注重常绿与落叶植物、阔叶与针叶植物、食源与蜜源植物、乔灌草的运用和配置,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提倡使用多样化树种营造混交林,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选择适宜树种。城市绿化要按照统筹规划、功能主导、经济节约、景观生态并举的要求,重点选择楠木、香樟、栾树、银杏、海棠、桂花、黄葛树、玉兰、红枫、大花紫薇、梅花等树种。乡村绿化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在宜林荒山坡顶栽植柏木、刺槐等,山腰栽植马褂木、枫香、大叶香樟、马林光、栾树、乌桕、黄栌等,在坡下部及房前屋后、庭院栽植特色经济林、桂花、月季、三角梅、木槿、石榴等。道路绿化要以出入境通道绿化为重点,新建和加厚、加宽公路两侧绿化带,重点选择楠木、香樟、栾树、天竺桂、桂花、樱花、大花紫薇、红叶碧桃、红叶李、红花羊蹄甲等树种。水系绿化要结合河道、沟渠、坑塘治理,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构建城区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重点选择楠木、香樟、水杉、柳树、枫杨、落羽杉等树种。城区重要水源地重点选择楠木、香樟、马林光等常绿树种。校园绿化要按照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自然协调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以选择楠木、香樟、海棠、桂花、天竺桂、栾树、银杏、红叶李、红叶碧桃、月季、大花紫薇、栀子等树种。景区绿化以提升“五山”石刻景区景观绿化质量为主,可以选择香樟、楠木、银杏、栾树、桂花等树种。园区绿化主要抓好园区道路绿化和企业内部绿化,重点选择楠木、香樟、天竺桂、栾树、棕榈、桂花、玉兰、红花羊蹄甲、三角梅等树种。(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经开区建设局、海棠新城开发区、大足高新区、大足工业园区、各镇街等)
(五)规范设计施工管理。承担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作业设计(或绿化方案,下同),绿化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作业设计的用地、用水、技术措施等进行合理性评价,并监督实施。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绿化施工管理,强化对土壤、苗木栽植和地形的质量监管,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等,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六)科学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聚焦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综合功能。保护山水生态基底,延伸河网水系格局,落实各类保护功能区域,着力构建以西部深丘水源涵养区和巴岳山生态保护区为核心,以濑溪河、窟窿河、淮远河三条水系生态廊道为重点,以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板块为支撑的多层次、网格化、结构和功能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
(七)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将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纳入森林资源管理,严禁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用途,适时开展质量提升。实施退耕还林执行先核定再实施工作机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绿化用地情况,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稳步落实国务院已批准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的退耕还林任务。开展退耕还林要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八)扎实开展城乡绿化。持续开展国家森林乡村、绿色示范村创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落实《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推广区树区花、林木良种、乡土抗逆植物的应用。尊重自然规律,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行动。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两侧绿化建设,充分考虑旅游观光需求,重点打造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等“五山”石刻沿线公路绿化美化,落实《重庆市美丽农村路技术指南》,打造通道生态窗口、绿色生态景观廊道和“美丽农村路”。开展河渠周边绿化,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持续改善河湖岸线生态面貌。持续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乡村振兴,发展特色经济林,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经开区建设局、海棠新城开发区、大足高新区、大足工业园区、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等)
(九)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对新造幼林地进行封山育林,强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成林率。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引领,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加大人工针叶纯林改造力度,推进健康森林建设,增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要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科学、规范、可持续开展森林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十)着力提升绿地品质。优化绿地均衡布局,拓展城区公共绿色开敞空间,推进城区园林绿化补缺提质、老旧公园品质提升等。加强公交港湾、商圈等城区重要空间和节点绿地的完整性,开展补绿添绿,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加强道路、水岸、山脚沿线等绿地空间的系统性,实施补栽补植,完善道路行道树骨架的连续性,提高道路林荫道推广率。加强飞絮、煤污病、致敏花粉等治理,持续开展城区绿化“植被体检”,解决城市园林绿化种植和管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十一)加强防火能力建设及林草资源保护。建立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健全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建设,升级完善林区防火通信网络,强化森林“天空地”一体化火险监测体系、火险预警和应急通信系统、防火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建设森林防火智能监控、智能防火卡口、林区“以水灭火”保障等系统,推进造林绿化与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同步建设。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和城区公共绿地及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鉴定、保护复壮、认养等,加强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及其自然生境的保护管理。(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十二)盘活资源提高绿化效益。依托森林、湿地、自然生态村落、古树名木、特色产业基地等资源禀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乡村、森林人家、绿色示范村等为载体,引导发展生态旅游及森林康养产业。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支持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积极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产品精深加工及流通贸易产业等生态惠民产业,完善产业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林草资源综合效益。(单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等)
(十三)全面开展监测评价。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开展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上图入库,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从规划设计到验收核查全过程监管,全面监测林草资源状况变化。对绿化地块建设地类跟踪监测并确认,确认地类纳入年度变更调查中。及时更新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库,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监测评估国土绿化实施成效。建立智慧园林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城区园林绿地土壤质量大数据库和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
四、保障措施
(十四)完善政策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科学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将科学绿化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制定森林、湿地碳汇行动方案,实施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和资金互补,促成更多的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推广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机制,促进集体、农民等通过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等)
(十五)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将一定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探索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内永久基本农田成为城区田园并计入区域绿地基数机制,探索城区中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探索江河湖库岸线保护用地、城郊林地等区域绿地多用途融合。认真落实林木采伐管理政策,科学分解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分更新改造等采伐需求,促进森林质量提升和灾害防控。差别化管理商品林和公益林、人工林和天然林林木采伐,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天保兼职护林员职责范围,并与天保兼职护林员绩效挂钩。(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
(十六)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林业科技支撑作用,加大技能培训,加大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使用科学造林措施。按照就近生产、本地供应为主的原则,培育壮大国有保障性苗圃建设,保障苗木自给率达到85%以上,推行订单育苗、定向培育。加强种子执法和苗木检验检疫工作,确保种苗质量。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在适宜地区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等)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学绿化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每年下达科学绿化重点任务,各镇街、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区政府办公室督促推动科学绿化任务的监督、检查。区绿化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加强国土绿化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科学绿化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政绩观。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经开区建设局、海棠新城开发区、大足高新区、大足工业园区、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等)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科学绿化任务清单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绿化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实施年度 |
备注 |
1 |
编制科学绿化规划 |
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
2021 |
|
2 |
编制“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
区林业局 |
2021 |
|||
3 |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线划定规划。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 |
|||
4 |
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总体实施方案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林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 |
||
5 |
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
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合理确定全区营造林空间,建立绿化任务落实到国土调查数据库的会审制度,全面实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林业局 |
2022—2025 |
|
6 |
合理利用水资源 |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蓄积利用。推动再生水用于绿化灌溉、生态补水等,结合现有或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布局绿化用水管网设施,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林业局 区气象局 |
2022—2025 |
|
7 |
城市绿化 |
实施石刻大道—香山大道文化品质提升工程,总面积约425696平方米,其中:石刻大道段374306平方米,景区山路段51390平方米。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相关镇街 |
2022 |
|
8 |
开展天宫河湿地公园、迎龙体育公园、长山坡体育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化美化600亩。 |
海棠新城开发区 |
区城市管理局 棠香街道 |
2022—2023 |
||
9 |
实施大足区海棠新城天宫河片区开发道路项目,总面积170亩,其中梅家冲路道路全长1023米,龙凤路道路全长1411米,启智路道路全长586米,东序支路道路全长604米,菡萏路道路全长1862米,莲北路道路全长257米,田坝路道路全长431米。 |
2022 |
||||
10 |
乡村绿化 |
大力开展农村“四旁”植树20000亩。 |
区林业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 |
2022—2025 |
|
11 |
实施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60000亩。 | |||||
12 |
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 | |||||
13 |
推进国家森林乡村、绿色示范村等创建。 | |||||
14 |
推进“五山”(宝顶山、南山、北山、石门山、石篆山)景区周边可视范围重点区域绿化美化。 |
区城市管理局 区林业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关镇街 |
2022—2025 |
||
15 |
加强城乡古树名木保护。 |
区城市管理局 区林业局 |
区财政局 各镇街 |
2022—2025 |
||
16 |
道路绿化 |
推进高速铁路(成渝高铁)、高速公路(成渝高速、渝蓉高速、铜永高速、潼大荣高速、大内高速)沿线重点区域绿化美化。 |
区交通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关镇街 |
2022—2025 |
|
17 |
道路绿化 |
实施S106石马至金山界、金拾路绿化美化29亩。 |
区交通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相关镇街 |
2022 |
|
18 |
实施S303大足至回龙段绿化美化36亩。 |
2023 |
||||
19 |
实施S106中敖至高坪段绿化美化33亩。 |
2024 |
||||
20 |
实施S302大足城区至文创园段绿化美化34亩。 |
2025 |
||||
21 |
实施“五山”(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沿线等道路绿化美化。 |
2022—2025 |
||||
22 |
水系绿化 |
开展大足区淮远河拾万镇五彩田园至万古镇响滩段综合治理,通过新建防洪护岸、穿堤建筑物、附属设施及岸坡绿化等综合整治措施,达到防洪、护岸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治理河道总长度4.95㎞。 |
区水利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镇街 |
2022 |
|
23 |
结合河道、水库等岸坡治理,强化主要河流水系岸线绿化,推进“三河”“六湖”沿线重点区域(河道湖库管理范围内)绿化美化。 |
2022—2025 |
||||
24 |
校园绿化 |
实施珠溪小学、昌州小学、双路小学、双桥实验中学、龙岗中学、拾万实验学校、双路幼儿园、龙水二小、大围小学等中小学、幼儿园扩建绿化工程,总面积89亩。 |
区教委 |
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
2022 |
|
25 |
实施海棠高中、海棠中学、海棠小学、西禅小学、海棠幼儿园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
2023—2025 |
||||
26 |
景区绿化 |
提升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等“五山”石刻景区景观绿化质量。 |
大足石刻研究院 |
区林业局 相关镇街 |
2022—2025 |
|
27 |
建设石雕公园,体现石雕文化变迁,展陈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石雕作品,设置石雕艺术长廊、世界石雕艺术展馆、石窟艺术体验、研学旅行、世界雕塑双年展等项目。 |
旅游集团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棠香街道 |
储备 项目 | ||
28 |
园区绿化 |
实施纬四路等五条道路绿化50亩。 |
大足高新区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万古镇 龙水镇 邮亭镇 |
2022 |
|
29 |
实施园区道路绿化和企业内部绿化。 |
经开区建设局 大足工业园区 双桥工业园区发展中心 邮亭工业产业发展中心 |
2022—2025 |
|||
30 |
矿山植被恢复 |
实施矿山采空区、生态敏感区、地质灾害区等地区生态修复。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林业局 相关镇街 西山林场 |
2022—2025 |
地灾点有新发生才治理 |
31 |
产业结构调整 |
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特色经济林,打造美丽乡村。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林业局 各镇街 |
2022—2025 |
|
32 |
林草资源保护 |
升级完善林区防火通信网络,强化森林“天空地”一体化火险监测体系、火险预警和应急通信系统、防火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和城区公共绿地及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 |
区林业局 区应急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财政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相关镇街 |
2022—2025 |
|
33 |
全面开展监测评价 |
开展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上图入库,及时更新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库,监测评估国土绿化实施成效。建立智慧园林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城区园林绿地土壤质量大数据库和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林业局 |
2022—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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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完善政策机制 |
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将国土绿化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制定森林、湿地碳汇行动方案,实施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广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机制,促进集体、农民等通过造林绿化。 |
区林业局 区财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金融服务中心 |
2022—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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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健全管理制度 |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内永久基本农田成为城区田园并计入区域绿地基数机制,探索城区中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探索江河湖库岸线保护用地、城郊林地等区域绿地多用途融合。落实林木采伐管理政策,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天保兼职护林员职责范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城市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林业局 区水利局 |
2022—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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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强化科技支撑 |
加大技能培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使用科学造林措施。培育壮大国有保障性苗圃建设,推行订单育苗、定向培育。加强种子执法和苗木检验检疫工作。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
区林业局 区科技局 |
区城市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街 |
2022—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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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加强组织领导 |
成立科学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极开展科学绿化宣传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 |
区府办 |
区教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林业局 经开区建设局 海棠新城开发区 大足高新区 大足工业园区 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 双桥工业园区发展中心 邮亭工业产业发展中心 相关镇街 |
2022—2025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