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7 |
[ 有效性 ] |
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入调出地块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文件精神,解决自然保护地底数不清、空间重叠、矛盾冲突等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4月,我区启动编制了《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 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入调出地块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大足区南环二路林业局
联系电话:023—13722238
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概况
1. 整合优化过程
2020年,大足区林业局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 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 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开展大足区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与整合优化工作。2022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相继开展了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至今,《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完成。
2. 整合优化前情况
整合前大足区自然保护地包括大足县西山桫椤自然保护区,面积为988.33公顷;玉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为3517.08公顷;重庆市白云寨森林公园,面积为451.37公顷;重庆市宝林寺森林公园,面积为307.34公顷;大足龙水湖市级湿地公园,面积为767.88公顷;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面积为8400.87公顷。大足县西山桫椤自然保护区、玉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重庆市白云寨森林公园、大足龙水湖市级湿地公园、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等5处保护地存在相互交叉重叠情况。
3. 整合优化后情况
整合优化后由6处自然保护地调整为4处自然保护地,即大足西山桫椤市级自然保护区、大足玉龙山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大足宝林寺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其中了重庆市白云寨森林公园整合进入大足西山桫椤市级自然保护区,大足龙水湖市级湿地公园整合进入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和大足玉龙山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同时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位于巴岳山部分整合进入大足西山桫椤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大足玉龙山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后不存在交叉重叠。整合后大足西山桫椤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314.91公顷,大足玉龙山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1515.32公顷;大足宝林寺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21.29公顷;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面积为4896.79公顷。
4. 调整情况
大足区自然保护地在原有去除重叠情况下调出面积为1772.21公顷,调入面积为1065.22公顷。
附件:1. 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示意图
2. 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示意图
附件1: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示意图
附件2:大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