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林业发〔2021〕6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5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林业发〔2021〕6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5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全面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渝林防〔2021〕19号)文件要求及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部署,现就大足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指示批示要求,为顺利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成立大足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大拥任组长;副局长姜永奎、朱朝琼、肖文理任副组长;局属各科、站、场、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事项。
二、普查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外业调查及数据采集工作。
三、技术力量及职责
区林业局将派出技术人员到各镇街实地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各镇街及相关单位要配合林业部门完成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沟通协调获取有关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各项数据,完成本级的质检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全力配合林业部门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要认真落实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主体责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要强化各村、社区的普查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村、社区,责任落实到村、社区,监督检查到村、社区,要把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切实做到普查全覆盖。
(三)依法依规普查。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普查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市、区关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工作要求,深入扎实、严谨细致、依法依规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各项任务。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