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重庆市大足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会议都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其他各省市、区县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召开大会等。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新时代提出新要求、新形势需要新变化,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32号)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19〕146号),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以及适用对象
(一)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19条,主要涵盖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则;二是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以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三是科技特派员选派;四是科技特派员考核程序;五是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的管理措施。
(二)核心举措
1.科技特派员的考核程序
(1)发布通知。区科技局公开发布科技特派员考核通知,明确相关具体要求。
(2)自我评价。科技特派员根据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将相关资料提交区科技局。
(3)评议推荐。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科技特派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评估科技特派员履职情况、服务成效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等,形成区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
(4)审核确认。区科技局审核确认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公开发布并抄送工业园区、镇(街道)、村和派出单位。
2. 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的管理措施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区级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以及专家咨询费、资料费、会议费、科技示范、宣传报道、表彰奖励等相关费用。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考核和日常管理,以及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科技特派员:指区级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即派出单位)选派到农村基层一线,面向乡镇、村社(合作社)、园区、企业、家庭农场(大户)(即服务对象),开展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专题培训、技术示范与咨询服务的科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