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02943A/2022-0001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科发〔2022〕15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科技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7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02943A/2022-0001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科发〔2022〕15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科技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7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足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实施细则》(大足科发〔2020〕14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成果主体的作用,推动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落地,经研究,启动实施2022年度大足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在大足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和个人等技术依托单位有实质性合作,得到技术依托单位稳定的技术支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项目;
2.申报企业利用其自有核心技术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进行发明专利的转化应用;
3.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中与参赛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对大赛作品进行实质性转化应用的项目;
4.签有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万元,签订时间在2020年5月1日之后,且已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项目要具有以上任一个条件。
(三)其他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较高的研发和管理能力,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2.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申报项目新增投资额一般应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通过所在各街镇(园区)推荐提交以下材料:
1.大足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
2.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技术合同或者协议及付款发票等;
3. 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4.项目销售合同及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项目获科技奖励等);
6.科研诚信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三、 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大足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大足区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在大足区内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承担了国家级、市级、区级科技发展项目未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报的区级科技发展项目数不超过1项,参加在研的区级科技发展项目数不超过2项。
(三)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023-64381712)。
四、经费支持
本批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
五、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6月20日前交区科技局成果转化科(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1号204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QQ邮箱(137478772@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治强;联系电话:43726155、15213383229
附件:1. 2022年度大足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
南;
2. 2022年度大足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立项
申请书;
3. 科研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