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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02943A/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大足科发〔2022〕23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02943A/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大足科发〔2022〕23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科发〔202222号)文件精神规范科技发展项目管理程序提高科技发展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特制定了《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

                     20227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为规范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过程细化《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科发〔202222号)文件规定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过程包含发布指南、申请受理、项目评审与立项、项目下达、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程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发布指南

1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总体部署根据全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拟定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暨项目申报通知明确支持方向、支持领域、申报条件和要求等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月。

二、申请受理

2申报单位按照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暨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区科技局

3.区科技局将收集到的项目分类整理进行真实性审核。

4真实性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组评审的项目名单。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5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审、行政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入专家评审项目的数量不超过拟支持项目数量的2倍。

6本着同行评议原则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分别成立工业、农业、医疗卫生、人文社会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原则上由3—7人组成专家组成员由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在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选。

专家评审形式采取会议答辩评审。

7答辩评审

1)评审原则

专家评审时采取打分(定量评价)+投票(定性评价)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排序依据有效项目平均分、专家建议立项得票率两个标准评定。平均分=项目总得分/有效评审意见份数;得票率=建立立项票数/投票专家人数。

2)排序标准

项目平均分≥75%专家支持立项得票率≥50%的项目按项目平均分得分多少依次排位。

3)关于2项并行支持

对于拟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择优同时支持两项

①2个项目在该指南方向的答辩评审中排序前两名;

②2个项目得票率相同平均分接近;

经评审专家独立评价多数专家认为2个项目采取的技术路线明显不同。

8评审时专家对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计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及风险分析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具体评审标准附后)并给出是否立项的评审意见。

9项目评审过程由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10在答辩平均分的基础上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给予1分的加分,高新技术企业、牛羚企业给予2分的加分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3分的加分

11原则上对项目评审得分的平均分≥75且专家支持立项得票率≥50%的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12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面上项目每项支持额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支持额不超过30万元;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面上项目每项支持额不超过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支持不超过10万元;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面上项目每项支持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支持额不超过20万元、重大主题专项每项支持额不超过100万元。区科技局可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申报情况适度调整资助强度。

四、项目下达

13区政府同意使用科技发展项目资金后,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立项任务书。项目立项任务书签订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五、项目管理

14.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大主题专项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面上、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不超过2超过实施期限的可申请延期1延长时间最长1年。

15项目任务书内容原则上不作变更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在研项目不能按项目任务书进度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区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区科技局同意可调整项目内容确保项目实施。

六、项目验收

16项目完成后都必须进行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规定完成日期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向区科技局提交验收材料。项目提前完成的可申请提前验收。

17项目验收时应按照项目任务书上规定的内容和确定要考核的技术指标为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按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为内容的实施情况;

2)科技成果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情况;

3)资金到位及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18项目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完成后取得的成果(专利、高品、重点新产品)等复印件;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19.区科技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验收根据项目情况可采取审核验收、会议验收、现场验收。

20对验收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经费使用基本合理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的项目给予验收通过。未达到通过验收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到期后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须退回在实施该项目中未使用的部分资金拒不退回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三年内不再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任何科技项目支持。

七、附则

2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足科发〔201928号)同时废止。

附件科技发展项目答辩评审指标

附件

科技发展项目答辩评审指标

评审内容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建议是否立项

一、研究内容

1、研究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

2、对国内外现状及趋势分析是否准确全面;

3、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30



二、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

1、项目目标是否明确清晰、突出重点;

2、主要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具有创新性;

3、考核指标是否合理、量化、可考核。

20



三、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

1、任务(课题)设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2、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0



四、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

1、研发团队整体科研水平及人员分工合理性;

2、项目负责人的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

3、项目申报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4、现有研究工作基础及条件。

20



五、预期成果及风险分析

1、项目预期成果是否明确社会、经济效益如何;

2、项目的技术和实施风险分析是否清晰对策是否有效。

10



   




备注评审专家对于其建议立项的项目评分应不低于75分且高于其建议不立项的项目。


附件下载:

大足科发〔2022〕23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部门解读:

图片解读: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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