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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02943A/2024-00062 [ 发文字号 ] 大足科发〔2024〕59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1
[ 成文日期 ] 2024-11-1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02943A/2024-00062
[ 发文字号 ] 大足科发〔2024〕59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1
[ 成文日期 ] 2024-11-11
[ 有效性 ]

大足科发〔2024〕59号 关于签订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大足科发202459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

关于签订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大足科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和经费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区科技局签订《重庆市大足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任务书》,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立项申请书内容,细化考核指标,认真填写任务书,并于20241113前将任务书一式份交区科技局310室(先锋路1),并同步报送电子档至569423594@qq.com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怡兰4372224918716447207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任务书

2.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安排表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20241111





附件1

项目编号:                       

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签章)


承担单位法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起止时间

日至月 日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Ο二年十月制

1.本任务书一式份,由大足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大足区科技局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一份,存档一份。提交项目任务书时,须将项目任务书电子档发送至QQ邮箱:569423594qq.com。

2.本任务书是项目经费拨付、检查、评估、总结验收的依据。任务书内容与《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内容一致。

3.本任务书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应简明扼要,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应量化,可实行,用A4纸打印。

4.项目课题组转移转化人员本人应在任务书上亲自签名确认承担的任务。

5.项目编号详见附件2《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安排表》。

一、主要内容和考核指标

1.主要转移转化内容(含项目技术成熟度,项目转移转化条件可行性、创新性,实施路径、成效、风险规避600字以内)

2.考核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可量化,500字以内)

3.其他指标


二、项目阶段性目标

年度

实施计划

实现的技术、经济或应用指标






三、研发团队

项目承担单位(签章):主要合作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序号

姓名

年龄

专业方向

所在单位

项目中分工

为本项目工作总量(月)

签名











主要人员






























































四、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

经费支出

来源数

支出数

其中:区科技局拨款

1.区科技局拨款


1.设施设备费



2.单位自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管理费



来源合计


支出合计



五、共同条款

1.乙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大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实施细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权责,按约定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区科技局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并按期结题。

2.乙方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大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本单位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则,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严格按照预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等。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对项目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3.乙方在过程管理、结题验收中应严格遵守《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大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监督并认真查处本单位在项目转移转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乙方不得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项目转移转化数据指标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在项目转移转化中抄袭、剽窃他人科技成果,不得捏造或篡改科技成果数据等。

4.甲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项目。

5.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任务书中签订内容原则上不作变更,如因某种原因需对项目任务书中考核指标调减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等,应当及时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以补充任务书的形式明确修改和调整内容。

6.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变化致使计划无法执行,应主动及时要求中止任务或延长结题时间。对要求中止任务的,应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对要求延期结题的,延期结题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如乙方没有提出中止任务要求,甲方根据调查情况有权提出终止任务的处理意见,有权延期或停止资助,甚至收回项目全部经费,并减少乙方申报数量;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本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完成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结题申请,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宜。结题验收后,该项目正式完成。

六、任务书签订各方

甲方:大足区科技局负责人:              (签章)    

项目分管领导:                          (签章)

      

                                         (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负责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单位签章)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项目安排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支持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

备注

1

DZKJ2024KJCG1001

一种杀菌功能的电梯研发和成果转化

施密特电梯有限公司

胡庆海

20

2024.08-2025.12


2

DZKJ2024KJCG1002

齿轨山地列车研发与产业化

重庆艾博瑞威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杨武

15

2024.03-2025.08


3

DZKJ2024KJCG1003

面向整车级的智能网联汽车预期功能安全测评技术研究及应用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胡玮明

10

2024.11-2026.10


4

DZKJ2024KJCG1004

摩托车车架加强筋结构的研发及产业化

重庆荣爵科技有限公司

杨小林

10

2024.01-2024.12


5

DZKJ2024KJCG1005

重型汽车大型板状类零件柔性制造车间

重庆集贸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薛文华

5

2025.01-2026.12


6

DZKJ2024KJCG1006

大足石雕数字化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

重庆大足石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段勇

5

2024.03-2026.03


7

DZKJ2024KJCG1007

发明专利冰箱外壳破碎装置转化应用

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傅雅馨

5

2023.01-2024.12


8

DZKJ2024KJCG1008

锶盐化工联合实验室

重庆元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王永范

5

2024.08-2026.07


9

DZKJ2024KJCG1009

高光谱潜望式摄像头模组及智能检测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盛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贺毅

5

2024.05-2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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