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43768805
政府网站:http://www.dazu.gov.cn/qzfbm/qkjj/
(一)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三)统筹协调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
(五)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七)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运用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一)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上报等工作。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普宣传、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各镇街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
(十三)开展环境保护科学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教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纪要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调研等相关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文电处理,文件、材料的核稿,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文件、图书资料、档案、物资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机构编制、信访、安全、稳定、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宣传、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职责。
(二)发展规划科。负责科技创新方针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拟订重大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基础研究规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科技规划、推进科技力量建设、会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制订产业科技创新规划职责。
(三)科技合作科。负责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改革,承担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承担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配置工作。负责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外智力引进相关工作。拟定科技对外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推动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和机关内控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项目申报、共同开展产业科技创新、协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职责。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