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开户银行遴选公告
为规范大足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工作,搭建“政府主导、银行协作、园方自律、社会参与”的资金监管平台,保障监管资金安全规范运行,防范办学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开户银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二、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流程,择优确定具备雄厚资金实力、成熟监管技术、优质服务能力的商业银行作为本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合作银行,为全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三、遴选数量
3家
四、参选银行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金融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总行授权可在大足区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2.在大足区行政区域内设有营业网点,且网点布局能覆盖本区民办幼儿园相对集中的区域,具备为园方及家长提供便捷服务的基础条件。
3.具备成熟的资金存管业务体系和信息化监管能力,能开发或对接本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收支实时监控、数据同步上报、风险预警等功能。
4.资信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信用违约事件,获得银行业监管部门良好评级。
5.承诺严格遵守本区资金监管政策要求,愿意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履行资金存管、专款专用监管、对账核算等义务。
6.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费用减免政策,包括免除监管账户管理费、年费、转账手续费,不向家长或幼儿园收取缴费通道费等。
五、报名材料要求
参选银行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1.参选申请书(明确承诺遵守遴选要求及后续监管政策);
2.资金监管业务方案(包括账户管理、信息化对接、风险防控、服务流程等);
3.费用减免承诺函(明确减免项目及期限);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金融许可证、总行授权文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六、遴选流程
1.发布公告:通过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本遴选公告。
2.报名受理:参选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无效报名。
3.材料审核:遴选专班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选银行名单并备案。
4.现场评审:参选银行进行现场汇报(10分钟内),评审专家及专班成员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
5.结果公示:根据最终得分排名确定中选银行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6.签约合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合作银行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三方监管协议模板。
七、评分标准
本次遴选评分共分为五个维度,总分100分。
1.资信状况与综合实力(30分)。包括银行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信用评级;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信用违约记录;大足区本地网点实力及服务覆盖能力等。
2.监管能力与技术水平(30分)。包括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能力、资金存管流程规范性、对账核算及数据上报效率、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性等。
3.服务水平与便民措施(25分)。包括线上线下缴费渠道便捷性、家长缴费提醒服务、对园方的业务指导及培训、服务响应速度、网点分布适配性等。
4.优惠政策与公益适配(10分)。包括监管账户费用减免力度、是否收取家长缴费通道费、对民办幼儿园的其他扶持政策等。
5.业绩与承诺履行(5分)。包括近3年类似资金存管业务业绩、对本次监管工作的承诺严谨性、服务团队配置及稳定性等。
八、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2.材料提交地点:大足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科(1108)。
3.联系人:刘学、黄诗斐;联系电话:64383199、64381736。
九、其他事项
1.参选银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2.遴选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遴选单位有权对本次遴选工作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2月9日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