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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736 [ 发文字号 ] 大足教育〔2018〕38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18-10-09
[ 成文日期 ] 2018-10-0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736
[ 发文字号 ] 大足教育〔2018〕38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18-10-09
[ 成文日期 ] 2018-10-09
[ 有效性 ]

大足区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方案

 







大足教育〔201838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足区控辍保学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大足区控辍保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18109





大足区控辍保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22号)文件精神,巩固我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创建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质量,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要求下有效预防青少年涉黑涉恶,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坚持“重点关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控辍工作方针,通过“依法控辍、管理控辍、减负控辍、助学控辍”等途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

二、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重点街镇,初中重点学段,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动态监控,严格预防儿童少年涉黑涉恶事件发生。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100%;小学无辍学,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进一步巩固普及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和家庭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的氛围。

三、落实措施

()强化学籍管理

要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学籍,学籍管理人员要熟悉系统操作流程;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要熟知《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辖区内适龄儿童外出就读,学校要会同村(居)委会了解有关情况并建立学生异动台帐。学校要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教学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学校要及时安排人员核实原因,对有辍学迹象的学生,加强跟踪,采取多种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家访等相关工作。学生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学校应启动控辍保学机制,劝返学生回校学习,10个工作日未返校就学,学校要将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报告当地镇(街)人民政府和区教委,并在学籍系统中作辍学处理,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及时上报控辍保学措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配合当地政府及村(居)委会,动员一切力量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生转到其他学校,最迟在转到其他学校后一周内完成转学申请。学生辍学后返校的,学校要立即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辍学返校或恢复入学资格处理。学生死亡,学校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注销登记工作。201810月起,学校要每月向区教委基础教育科书面上报控辍保学情况。

() 进一步建立健全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深度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对家庭贫困学生给予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寄宿需求的要优先安排。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学生按时返校,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辍学。

(三)加强重点学生关注

学校要进一步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服务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为留守、流动儿童丰富好学籍档案信息和详细的成长档案;要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着重解决少数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监护能力弱、无户籍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要特别关注残疾儿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就读,严禁歧视或刻意劝退残障学生。要主动与残联联系,摸清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数量、家庭住址等信息,组织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核查工作,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要“一人一案”,妥善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为其提供每学期至少4次以上的送教上门服务。对贫困学生、留守学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学校要派教师每月家访二至三次,并做好家访记录。

(四)提升教育质量

各中小学要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措施。要严格按照校历科学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实行均衡编班和合理控制班额。要改革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给学生以学习成就感留住学生。对成绩差的学生要制定学习帮扶方案,采取心理疏导、课业辅导、组建学生帮扶小组等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成绩,遏制学生由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要严禁利用节假日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歧视、羞辱、讽刺、厌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严禁开除学生。坚决遏制因学校或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作业、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保证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切实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继续大力开展“大课间活动”、校园艺术节等系列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从德育、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改革、体育、艺术教育、信息科技、社会实践等多方面开展素质教育,提升育人质量。

五、措施保障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法律讲座、家长会议、相关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控辍保学的机制和氛围。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委不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对不达标的学区镇(街)、学校进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学年末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并将控辍保学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对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学区、学校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控辍保学措施不力、履责不到位的学区、学校,将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区办负责人、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辍学率连续三年上升,经整改仍没有明显改变的,将对学区办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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