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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7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章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13-08-21
[ 成文日期 ] 2013-08-21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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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章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13-08-21
[ 成文日期 ] 2013-08-21
[ 有效性 ]

责任区划分

 

大足府教督〔20138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建立教育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监督、指导学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学校实现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建设的通知》(渝教督〔20128号)的要求,现将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督学责任区的目的意义

督学责任区建设是教育督导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和教育规划纲要“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的要求,是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学校工作监督与指导的重要措施。

建立并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办学情况纳入全方位、经常性的随机督导检查,在全区形成经常性督导与集中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对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惠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发展,促进中小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督学责任区工作体制

按照“因地制宜、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在区教委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下,分别设立区、片区、学校三级督学责任区。

成立区教育督导中心

设立区教育督导中心,聘任落实专业技术类专兼职督学和督导工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设立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撤销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大足区行政区划内学校分布状况和学生人数,设立7个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见附件);负责对辖区内的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督导。

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在辖内高中学校或适宜的地点挂牌设立;每个办公室设主任1人(原则上由挂牌高中学校或优秀初中学校校长担任),专职副主任1-2名,专职工作人员3-5名。办公室主任主持片区督导办公室全面工作;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主任、副主任由区教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任命。

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到挂牌学校,由挂牌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并按规定建帐。

新设立的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所有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原学校不变,日常工作管理由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和绩效工资发放在原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考核后出具考核等级返回原单位按相同等级标准执行。

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重点对下列事项实施教育督导:

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2.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和教育质量,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等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5.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设立学校督导工作室

所有初高中(含中职)和500人以上的小学设立督导工作室,作为学校内设机构,配备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评估;5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兼职督导工作人员。

三、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

督学聘任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331号)要求聘任。主要任务是:

㈠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

㈡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㈢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向区教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中小学校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㈣认真研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㈤准确掌握中小学校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报告,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四、责任区督学工作方式与职权

责任区督学对责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采用明查暗访、推门听课、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工作。

责任区督学可参加责任区学校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深入学校随访,走进课堂听课,对责任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对中小学进行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检查、评估,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对违反教育教学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或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区学校,会同教育督导机构,直接约谈责任区内学校校长;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责任区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奖惩意见、建议。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督学责任区实行督学工作备案和督导结果报告制度。片区和学校要根据督导报告建立整改制度,并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呈报整改结果。

五、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和管理

为切实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领导,区教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建立督学责任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督学责任区工作,听取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汇报;加强对督学责任区的管理;建立责任区督学考核和表彰制度。

㈠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建立责任区督学督导档案,把责任区督学的随访督导检查记录、督导报告和责任区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为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㈡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区督学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区督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㈢实行督学责任区备案制度。内容包括责任区学校名称、责任区督学工作任务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责任区督学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制作标牌,实行挂牌督导,接受社会监督。

㈣建立责任区督导结果运用机制。授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在表彰奖励、干部任用、教职工职称评聘及工作续聘等方面的建议权。

  1. 加强责任区督学队伍建设

建立督学责任区是教育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实现职能转变,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工作手段,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学队伍。

建立一支年富力强、专业化的专兼职督学队伍。重点吸收优秀校长、教研人员、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担任专职责任区督学,并按照 “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督导工作。

㈡建立责任区督学培训制度。区教委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新任责任区督学进行教育督导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组织责任区督学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责任区督学的专业素养。

七、责任区督学工作保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规定,用于保障责任区召开会议、添置必要的设备设施、督导检查、督学交通、通讯和误餐补助等经费支出。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督学责任区划分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821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821日 印发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督学责任区划分表

片区名称

学校(所)

学校名单

备注

龙岗棠香片区

19

龙岗一小、实验小学、龙岗明德小学、西禅小学、城南中学、特教学校、大足中学、大足二中、职教中心、龙岗中学、城西中学、实验幼儿园、龙岗幼儿园、城东小学、上游小学、城南小学、双塔中学、宝顶实验小学、希望小学


经开区片区

16

双路小学、双路镇小、实验小学、通桥小学、双桥中学、双路中学、实验中学、双路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邮亭镇小、子店小学、新利小学、元通小学、长河小学、邮亭中学、春晖学校


三驱片区

22

三驱镇小、石桌小学、铁桥小学、灯塔小学、大足三中、灯塔中学、三驱幼儿园、三新学校、铁山镇小、宝山小学、季家小学、龙塘小学、铁山中学、珠溪镇小、玉滩小学、土门小学、官仓小学、沙坝小学、龙石小学、珠溪中学、龙石中学、利民学校


龙水片区

17

龙西小学、顺龙小学、沙桥小学、龙水一小、龙水二小、玉龙小学、大围小学、复隆实验学校、盐河小学、龙水实验中学、龙西中学、大足一中、龙水幼儿园、宝兴小学、柳河小学、宝兴中学、宝兴幼儿园


石马片区

19

石马镇小、团结小学、世纪星学校、拾万小学、协和小学、金山小学、石马中学、拾万中学、石马幼儿园、金山幼儿园、拾万幼儿园、登云小学、弥陀小学、米粮小学、弥陀中学、长田小学、共青希望小学、回龙中学、回龙幼儿园


万古片区

14

万古镇小、石牛小学、新石小学、宏英学校、龙兴小学、雍溪镇小、对溪小学、国梁镇小、曲水小学、古龙镇小、万古中学、雍溪中学、兴华学校、万古幼儿园


中敖片区

12

中敖小学、转洞明德小学、麻杨小学、双溪小学、天山小学、天宝小学、高峰小学、高坪小学、中敖中学、中敖幼儿园、高升小学、高升幼儿园


注:责任区含民办幼儿园。

9    

2大足府教督〔2013〕8号:关于建立教育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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