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1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16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肖永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节假日免费开放学校运动场地的建议》(第2024163号)已收悉。经区教委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大足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推动我区体育设施的合理利用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高度重视“节假日免费开放学校运动场地”这一建议,相关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一、建章立制。近年来,我区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市教委的要求,有序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反响良好。区教委出台了《大足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实施细则》,各开放学校相应出台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制度》和《学校体育场馆管理办法》,制度完善,管理到位。
二、有序开放。在节假日、周末等课余时间,各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向学生开放,为青少年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阳光体育运动提供场地保障。学校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与训练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免费对区内各运动协会会员等社会群众进行开放。
三、细化措施。确定了大足中学、大足二中、职教中心、龙岗一小为首批试点学校,随后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体育局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7〕12号)的“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非寄宿制学校在学生早上到校之前和下午放学离校之后可分别向社会开放1小时”的要求,出台了《大足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实施办法》,将全区中小学体育场馆整体开放。节假日、寒暑假优先向学生开放,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限定锻炼项目、限定锻炼人数、限定锻炼时间的“三限”办法,向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开放。
总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学校、社区共联共建,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不断探索新方法,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为教育教学和社会群众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石朝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陶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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