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家庭教育指导的建议》(第10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足区教委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对全区的家庭教育工作尤为重视。
一、强化措施着力中心工作
(一)抓住契机推动工作开展。一是按照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大足教发〔2024〕10号)等文件和区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大足妇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全区在巾帼园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建立了以区教委和区妇联主要领导为双校长的家长学校总校。各校(园)和社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内家长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服务活动,各校(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创新方式提供多元化指导服务,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具体指导,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二是每年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重庆市家庭教育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服务活动,2024年举行的是大足区首届“家长节”活动启动仪式,其目的在于让全区学校和家长深知家庭教育在当今教育中的重要性,从而在全区形成关心和重视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区孩子健康成长,此次活动全区40余万家长通过直播学习。三是每年统筹大足区第二届家庭教育讲师团在大足巾帼园和少年宫,进社区,入学校开展“相约星期三公益大讲堂”和“家庭教育家长沙龙”100余场次,提升家长育人水平。区教委通过校企合作,携手广电成立大足智慧教育中心,在全市率先开通“大足教育”电视端特色教育栏目,让全区家长特别是广大农村家庭家长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和电视也能在名师综合课堂里点播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二)利用督评推进作用发挥。区教委将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建立和挂牌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以督评推动工作。要求全区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 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全区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 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 2 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利用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段常态化设立家长大讲堂,引导优秀家长尤其是党员家长现身说法,分享经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年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和重庆市家庭教育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家长节”家庭教育宣传服务系列活动,着力打造学校家庭教育品牌活动。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区教委各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学区和各学校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抓实工作任务。利用家长学校阵地多元化开展家庭教育相关活动,积极发挥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作用,为全区家长特别是农村家庭家长和留守儿童家庭家长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促进我区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此答复函已经石朝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王琴
联系电话:13983135985
邮政编码:40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