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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7-11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谢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的建议》(第93号)收悉。学校医务室从校园卫生和师生身体健康的角度定位,承担着学校健康校园建设的重任,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对于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师生健康非常重要。经(与区卫生健康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我区校园医务室建设的重要性

全区现有在校学生20.3万人,有各级各类学校271所,其中公办法人学校127所,社会力量办学单位144所。按照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设立医务室(卫生室)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并且卫生工作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务人员只能在固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执业。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设立保健室,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区教委和学校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规定,设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合格的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目前全区学校共配备专职校医14人,专兼职保健教师278人。我委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学校保健室,配齐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全区学校规范建设保健室278间。

二、部门联动,教育、卫健联合共抓学校卫生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师资建设,在学校卫生工作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委与区卫生部门形成协同机制,为全区每所中小学配备兼职卫生副校长,指导、协助各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人员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当前我区校(园)基本实现卫生专业人员派驻学校全覆盖。

三、多措并举,提高全区教师应急救护能力

针对我区学校专职校医不足的情况,我委多措并举,落实各项措施,让更多师生融入学校卫生工作中。

(一)成立应急救护骨干师资团队。我委积极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2023年成立了学校应急救护骨干师资团队。骨干师资在落实好各项职能职责的同时,要按照片区划分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负责对本学区师生员工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落实应急救护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二)开展应急救护进校园培训活动。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区教委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培训。落实师生员工应急救护技能培训进校园;开设应急救护课程;配合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组织举行应急救护技能大赛。通过多样形式,让广大师生员工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卫生健康教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素质教育,健康第一的理念,提高校园卫生工作水平。

四、多点发力,做好校园医务室建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校园医务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需各部门协调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校医队伍培训。校医肩负着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多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校医队伍建设,落实多发病防治、传染性疾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学知识和技能等业务培训,明确校医的职责,提升校医队伍业务能力,确保学校卫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全面推进。

(二)申请解决校医编制紧缺问题。学校事业编制紧缺是校医配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区由于缺少编制,为了解决校医配备问题尝试多种渠道配备校医,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购买校医服务,解决缺乏专业校医的问题,保证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履行校园卫生保健等职能。

(三)推动健全校医保障机制。开拓思路,因地制宜,进一步研究明确校医岗位和人才需求,加快制定校医职称晋升考核标准和办法,进一步研究完善校医职称晋升机制,指导落实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校医实绩和贡献,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合理确定校医绩效工资水平,体现对他们工作业绩的肯定,合理保障校医待遇。

(四)建议把学校医务室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学校卫生室纳入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可根据其主要职能与业务关联,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定位,建立专门公共卫生机构下延至学校卫生室的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专职校医+保健教师的学校卫生室管理体制,从而不断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此答复函已经石朝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4612

联系人:梅凤

联系电话:13648375375

邮政编码:4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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