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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3-06-12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罗富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学生在校用餐质量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经我委与区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校食堂供餐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和社会各界的敏感神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领导下,近年来我委与区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不断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加大设施更新力度、加强员工素质提升等方面进行努力,确保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明确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区教委通过不同阶段安全工作会议和重大节假日安全部署,强调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区各校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对校园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对相关问题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地见效。

二、把好食品货源关

强化食品源头采购环节,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保证菜品的新鲜度。各校以粮油类和非粮油类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供货协议。严禁采购非学校食堂加工的熟食品、冷荤凉拌菜、食品添加剂以及规定慎用的水产品和蔬菜。20209月我区206所学校配置食品快速检测箱,主要进行蔬菜农残度、猪肉注水、餐具洁净度快速筛查工作,实现关口前移,切实把问题食品在加工之前就排除掉,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完成学校食堂阳光餐饮建设

根据《重庆市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大足区全面提前完成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阳光餐饮建设任务,2021年底实现全区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含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底,每个学校APP功能模块全部使用,学校开始实现视频信息向在校学生家长开放。

四、合理膳食搭配

为全面了解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供餐现状,指导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科学配餐,全面提升学校供餐质量,20233月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部署,区教委收集了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供餐食谱205份并上报。同时进一步要求各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及配餐人员应具备营养健康知识及配餐技能,能依据《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技术指南和标准进行合理配餐,科学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保证一周不重样。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学校食堂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合理加工、烹饪学生餐,减盐、减油、减糖,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

五、强化健康教育

区教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拓展多种渠道,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每年定期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和教师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技能的培训与指导,并做到全覆盖。各学校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重要内容,为学生传递科学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学生均衡膳食理念和健康饮食习惯。

六、规范食堂经营

区教委要求各学校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食堂财务活动、经费收支、会计核算、食品安全等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每学年食堂校务公开不少于2次。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据实收取师生餐费,及时结算。教师用餐必须交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

2020年以来,我委组织连续开展全区学校食堂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调查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测算食堂运行成本等,结合调查结果,科学评估,指导各学校制定合理的餐费标准。

此答复函已经石朝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2529


人:周范军

联系电话:81091028

邮政编码:4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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