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教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装部,市属各高校,市委党校: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结合重庆市实际,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警备区动员局制定了《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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