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
下午2:30—6: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
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北山路11号
联系电话: 023-64382538 传真:023-43722259
政府网站: http://www.dazu.gov.cn/qzfbm/qjw/
政务新媒体:重庆市大足区教委微信公众号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区教学体制改革及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教育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监测、监督、评估和指导。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6.负责区教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参与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
7.统筹管理、协调社会力量办学,拟订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社会力量办学监管责任。负责区域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协助区域内高等学校开展有关教育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9.负责全区干部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教育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引进、职称评定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负责拟订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录取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3.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及信息化、扶贫救灾、学校后勤改革、学生资助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
(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二)办公室
(三)发展规划建设科
(四)组织干部科
(五)人事科
(六)财务科
(七)基础教育科
(八)职成及社区教育科
(九)民办教育科
(十)政策研究室
(十一)安全监管及法制科
(十二)德育体卫艺科
(十三)招生考试办公室
(十四)教育督导办公室
二、直属单位
(一)重庆市大足区教育技术资源发展和财务管理中心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教育督导中心
(四)教师进修学校
(五)重庆市广播电视大学大足区工作站
(六)学校卫生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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