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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0〕47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通知的背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区委“4433”发展思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

同时,因全区总体发展思路有调整及机构改革机构名称变化等原因,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落实“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大足、幸福大足、富足大足”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强调了坚持统筹规划、坚持分级负责、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严格计划管理。《通知》明确了计划管理模式与计划管理措施,“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管理采取年度下达的模式,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按批复后的施工设计图进行建设,对擅自变更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线路走向等的,原则上不予验收、不予补助。

(三)强化建设管理。《通知》明确了建设组织方式、技术标准、奖补标准、筹资方式、项目审批和施工管理,其中技术标准参照最新的《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作了调整。奖补标准根据市级和区级实际情况,由区交通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

(四)提升管理水平。按照“县道县管、乡道村道镇街管”的分级管理原则,完善区镇两级“四好农村路”管理体系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委托执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路域环境治理,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改善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

(五)加强养护工作。《通知》明确了“四好农村路”日常养护工作要求、资金的筹措方式及管理使用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文件精神,新增了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及推广“路长制”方面的内容。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责任体系的同时,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到养护管理工作中来,并结合脱贫攻坚设置养护公益性岗位。通过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多种形式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进一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六)完善服务体系。《通知》提出完善公路运输服务体系,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同时,《通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农村道路运输企业是农村道路客运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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