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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6-30

何绪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第8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交通运输委考核目标任务以及三张清单投资目标,我区四好农村路每年建设指标为100公里。每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由各镇街报送,我委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将带队实地对各镇街申报的四好农村路项目逐一现场踏勘,重点核实项目是否属于旅游路、产业路、断头路、联网路、森林防火通道和人大代表及镇街群众呼吁强烈的道路,在用地、资金等要素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报送区政府,审议通过后由相关镇街作为业主负责设计实施。针对各镇街农村公路建设指标的确定,根据镇街积极性、资金到位情况、用地情况、项目可行性等综合考虑。

而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区级资金、社会投资及自筹。按照路面宽度进行补助,路面宽度达到5米及以上补助每公里60万元(其中:中央及市级资金奖补标准为40万元/公里,区级配套20万元/公里,不上浮)。5米以下按比例折算,最低路面宽度3.5米。四好农村路建设主体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大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交通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予以建设。

关于公路建设用地问题,我单位已与区规资局多次会商对接。目前相关政策有所放宽,用地保障持续优化,但用地相关事项仍需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处理。

此答复函已经童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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