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 经营权延续经营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大足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300个,其中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将于2026年5月至2027年12月陆续到期。为方便市民出行,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稳步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市府令第359号)等有关规定,我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拟定了《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6〕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对《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公平竞争审查表》。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3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足区交通运输委收,联系电话:43720975(邮编40236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36768383@qq.com
附件:1.《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
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有效缓解市民出行和市场矛盾,结合我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出发点,实施到期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促进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健康持续、和谐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区交通运输委成立由主任童强任组长,副主任韦大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解文谦、区交通事务中心主任陈文山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交通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足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大足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
三、到期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方案
(一)延续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主体。
此次延续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主体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由区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延续经营数量、方式及期限。
1.延续经营数量及方式。253个到期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交由其原经营企业延续经营,即: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125个,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63个,重庆市奇舜轩工贸有限公司40个,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23个,重庆市大足区平安运输有限公司2个。该5家公司经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均符合延续经营条件。
2.实施时间及经营期限。此次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个,2026年6月2个,2026年7月8个,2026年8月2个,2026年9月76个,2026年12月1个,2027年1月26个,2027年3月6个,2027年4月17个,2027年5月4个,2027年6月27个,2027年7月31个,2027年8月5个,2027年9月6个,2027年11月1个,2027年12月40个。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按照到期时间分批次延续。延续经营期限均为8年。
(三)经营车型。
为确保我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车辆外观统一、技术先进、运营高效,适应我市新能源配套设施布局。同时,结合我区130名巡游出租汽车承包经营人联名诉求及周边区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使用车型情况,在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后,经综合比选,拟定使用长安欧尚520和比亚迪E7两款新能源车型。
要求:新能源汽车,出厂新车,按照规定统一安装、配备、使用出租汽车顶灯、计价器及空车待租标志、专用座套、车辆定位终端、智能服务终端,统一喷印车身颜色及标志标识。
(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按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各项合同,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保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权益。按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员工管理,保障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稳定、健康有序。
四、工作要求
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高度关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动态,做好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掌握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并妥善处理。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应对有策。同时,对延续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对带头闹事、堵塞交通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
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大足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300个,其中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将于2026年5月至2027年12月陆续到期。为方便市民出行,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稳步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市府令第359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县)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拟定了《大足区2026年、2027年253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延续经营工作方案》。
特此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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