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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3-00054 [ 发文字号 ] 大足交通发(2023)40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3-00054
[ 发文字号 ] 大足交通发(2023)40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 关于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专项检查 工作的通知

 

局运输科、安全科,交通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确保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扎实开展事故防控,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落实为检查重点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坚决打击二级维护作假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交通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交通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运输科、安全科、交通事务中心、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安全法制与质量监督科为联络人,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三、阶段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改(20232-3月)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本企业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工作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整改闭环。

(二)全面指导检查(20232-6

重点针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必要时聘请专家开展检查指导服务。

1.检查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街道辖区客运企业、10台以上货运企业。(3月;运输科牵头,安全科、执法支队、事务中心配合)

2.检查龙水镇辖区客运企业、10台以上货运企业。(4月;事务中心牵头,安全科、事务中心、执法支队配合)

3.检查双桥经开区辖区客运企业、10台以上货运企业。(5月;执法支队牵头,安全科、运输科、事务中心配合)

4.检查剩余片区客运企业、10台以上货运企业。(6月;安全科牵头,运输科、事务中心、执法支队配合)

(三)行业执法抽查(20236-12

区交通局安全科、运输科、区交通执法支队、区交通事务中心开展联合抽查,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年度勤务计划》安排,重点抽查指导服务中存在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五、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制定本企业车辆二级维护相关制度。

2.企业车辆二级维护相关制度是否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制定。

3.企业是否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

4.对照“机动车维修竣工检测(验)报告单”,查验实施维修的企业是否具有二级维护资格,“机动车维修竣工检测(验)报告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结合运输企业运营车辆动态监控轨迹,核查进场维护时间、地点是否与合格证登记相关数据一致。

6.对发现的不具备二级维护资格的维修企业,内容填写、公章等存疑的报告单,开展进一步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区交通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要针对监管领域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全面落实检查、指导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点多面广,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主要负责人履职”“两单两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交通发202329号)文件一并开展,加强协调配合,信息及时互通,确保整治行动开展有序、有力、有效果。

(三)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专项检查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跟进,落实防控措施,督促责任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程序报请政府同意后,该停运的停运、该停产的停产、该停工的停工,或依法实施强制退出。

(四)抓好责任落实。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全面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对不负责任、开展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在局党委会上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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