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运输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5-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运输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有效性 ] |
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部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
(2)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筹管理。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枢纽站场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重点项目的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报告编制;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负责对邮政部门提出的邮政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衔接平衡。
(3)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和公共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布局,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协调做好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海事等涉地相关工作。
(4)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地方性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标准及法规草案,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汽车租赁、搬运装卸、城乡客运、出租车、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协调轨道交通运营工作。
(5)承担邮政管理责任和有关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资源的整合;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含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及其他邮政公共服务的建设、维护、管理、运营中由区县实施的具体执行事项等职责;邮政领域履职能力建设;按照重庆邮政管理局委托依法实施邮政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承办邮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全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方向,根据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地方公路、水路、客运枢纽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权限负责国、省、县道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指导乡道、村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监督管理、区列养公路路政等行政许可、行政决策职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9)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紧急客货运输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并发布有关信息;统筹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
(11)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协会的工作。
(12)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3)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党建、精神文明、宣传思想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铁路、民航及交通规划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委负责对接市交通运输委,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做好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规划及铁路、民航专项规划,负责提出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牵头审查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负责铁路、民航等交通专项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铁路、民航等交通重大项目;统筹平衡铁路、民航投资计划。
重大重点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商区交通运输委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审定。区交通运输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策,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实施集中统一监管,按照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直接监管。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定职责分别负责对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实施行业监管,区国资委按照法定职责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实施出资人监管。区经济信息、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国资、林业、规划和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负责相应合同履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大足区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交通事务中心
(1)交通运输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综合规划科(铁路、民航办公室)、财务统计科、行政审批科、建设管理科、养护管理科、港航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国防交通科)、安全法制与质量监督科、机关党委。
(2)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编制16名。
(3)2024年年末实有行政编人员11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人、遗属补助2人、涉核人员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092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5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861.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811.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2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5505.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0920.3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2861.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6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4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811.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5.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956.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58.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58.89万元,比2024年增加12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8.84万元,比2024年减少14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990.05万元,比2024年增加124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公路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6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61.49万元,比2024年增加5505.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投入,主要用于公路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7.55万元,比2024年减少3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12.35万元,比2024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的指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比2024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的指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的原则;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2.25万元,比上年减少25.83万元 ,主要原因为厉行节俭。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8.5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08.5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990.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3辆在公车改革办,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鑫,联系方式:4373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