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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5-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运输委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5-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运输委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事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事务中心主要承担邮政行业管理事务工作;承担交通信息化建设、负责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交通路网运行监测、交通信息资源管理和交通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应急管理、节能减排、信用体系建设和数据统计等事务工作;承担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交通服务热线咨询、求助、投诉等工作;承担公交IC卡办理、结算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本辖区交通实时路况摄像资料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负责安全及法制管理事务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信用体系建设、服务质量考核和星级评定等相关业务的事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事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运输中心)隶属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副处级公益一类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8名,在职人员33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客运科、邮政货运科、港航科、科技信息科、安全质量事务科、维修驾培科)。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9.1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7.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99.1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47.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1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99.1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47.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09万元,占60.5%;项目支出474.05万元,占3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9.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9.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7.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20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大数据局调剂信息化项目资金: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交通旅游协同管理与应急联动系统运维费”84.8万元;交通运输委调剂项目资金:“公交港湾建设项目(车购税资金)”97.47万元、“临聘人员经费”5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7.7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20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大数据局调剂信息化项目资金: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交通旅游协同管理与应急联动系统运维费”84.8万元;交通运输委调剂项目资金:“公交港湾建设项目(车购税资金)”97.47万元、“临聘人员经费”5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2万元,占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7月退休1人,调增年金纪实预算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32.2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7月退休1人,医保资金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1049.98万元,占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19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年中大数据局调剂信息化项目资金: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53.79万元、“交通旅游协同管理与应急联动系统运维费”84.8万元;交通运输委调剂项目资金:“公交港湾建设项目(车购税资金)”97.47万元、“临聘人员经费”5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7月退休1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均无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6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7月退休1人,调整增加年金纪实预算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绩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4.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9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7月退休1人,减少了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维修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3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预算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过路费、洗车费、维修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费用支出,公务车过路费等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邮政七分局到大足开展实地调研及座谈交流、雷锋的士授旗仪式接待、市邮政管理局及邮政、圆通、顺丰等8家主要品牌寄递、接待垫江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邮运通”试点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预算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会议,2024年主要开展线上培训,减少线下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1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新旧业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提升培训较上年支出减少。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0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单位员工线上培训增加,减少了差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 %。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电脑、打印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单位自评情况

我单位对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74.05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96096交通服务热线大足分中心临聘人员工资”、“交通信息服务项目”、“交通旅游协同管理与应急联动系统”、“2023年交通项目补助资金-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经费”、“2024年智能交通平台运行维护费”、“货运监管平台建设费”、“公交港湾建设项目(车购税资金)”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74.05万元。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谢姣 023-4330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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