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征集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委托评估咨询机构的启事
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征集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
委托评估咨询机构的启事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数字化应用建设工作,提高政务数字化应用建设绩效和财政资金投资效益,现公开征集数字化领域评估咨询机构,承担我区政务数字化应用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机构数量
拟征集重庆市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委托评估咨询机构5家。
二、评估咨询机构资格要求
评估咨询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机构应从事信息技术有关行业,在数字化或信息化规划与咨询、软件系统开发、信息系统硬件设备、信息与网络安全、信息系统机房环境、网络与通信工程、视频联网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信息系统运维等领域有所专长;
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指导有关数字化或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评定的数字化或信息化工程领域咨询、设计、审计、安全服务资质(信),熟悉全市电子政务数字化发展整体思路、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等工作;
4.机构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服务范围须包含评估咨询;
5.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能清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具备较强的数字化或信息化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必备的办公和举办会议的场所,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制度;
8.具备较强的评估咨询服务能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对重庆市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单位的需求在24小时以内提交评估咨询工作方案;
9.具有承担政府数字化应用或信息化项目设计、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应用评估咨询、审计方面经验;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应用开发方案及资金计划评估
对已纳入年度清单的政务数字化建设应用,开展应用开发方案及资金计划评估,主要对应用建设方案、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路线、软硬件配置、云服务需求、管理机制、数据共享开放等方面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在应用开发方案评估中,一并开展资金计划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分别对应用开发方案或资金计划出具评估意见。
(二)应用后评估
对相关建设和运维应用的运行效率、使用效果、数据共享开放等情况进行后评估。对未实现批复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计费标准
(一)应用开发方案及资金计划评估
区级数字化应用开发方案及资金计划评估计费参照重庆市市级应用开发方案(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方案)评审费计取规则。
(二)应用后评估
应用后评估费用根据评估应用情况商定。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
1.服务期:投标人入选后纳入重庆市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评估咨询机构管理,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对入选的评估咨询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淘汰,并定期补征。
2.服务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指定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二)支付方式及标准
入选的评估咨询机构,实施完成重庆市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单位的服务项目后,服务费用按《重庆市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委托书》明确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据实支付。
(三)知识产权
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评估机构提供的任何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评估机构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资格审查及评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
由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1 |
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 |
机构应从事信息技术有关行业,在数字化或信息化规划与咨询、软件系统开发、信息系统硬件设备、信息与网络安全、信息系统机房环境、网络与通信工程、视频联网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信息系统运维等领域有所专长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指导有关数字化或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评定的数字化或信息化工程领域咨询、设计、审计、安全服务资质(信),熟悉全市电子政务数字化发展整体思路、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等工作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机构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服务范围须包含评估咨询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6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能清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
提供承诺书 |
7 |
具备较强的数字化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必备的办公和举办会议的场所,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制度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 |
具备较强的评估咨询服务能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对重庆市大足区区级数字化应用单位的需求在24小时以内提交评估咨询工作方案 |
提供承诺书 |
9 |
具有承担政府数字化应用或信息化项目设计、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应用评估咨询、审计方面经验 |
/ |
10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二)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
综合评分法,是指提供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选因素的量化指标评选得分最高的机构为入选候选机构的评选方法。机构总得分为机构实力、工作经验、专业团队、本地化服务能力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基础满分为100分,附加分10分,最终按照按实得分从高到低选取。
(三)评选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人资质(信)(30%) |
具有有效的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审计)或具有有效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资质或具有国家发改委原颁发的通信信息专业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或由国家发改委指导关行业组织评定的信息工程专业乙级资信,得30分。 |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2 |
工作经验(40%) |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政务数字化应用或政务信息化评审任务案例的,提供1个得1.5分。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政务数字化应用或政务信息化验收、评价案例的,提供1个得1.5分。 投标人2020年至今实施过单个应用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政府数字化应用或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设计或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或政务数字化项目评估咨询或政务数字化项目审计案例。每增加1个加3分。 以上累计最高30分。 |
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招标人具有开展数字化应用咨询服务科学的、可行的咨询服务流程、进度计划安排、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有咨询服务流程、质量保障、进度保障方案的,得10分;咨询服务流程、质量保障、进度保障方案不完善的,得5分;没有方案的,不得分。 |
提供咨询实施方案。 | ||
3 |
专业团队(40%) |
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评定的通信工程或电子与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信息工程工程师,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行业组织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评估师资格,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及以上职称。满足10人,得10分,每增加1人加2分,总分16分。 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或者具备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有一个得2分,总分6分。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有一个得1.5分,总分3分 |
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团队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算。原件备查。 |
团队人员中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评定的通信工程或电子与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通信信息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IT审计师资格的,满足1人加5分,总分15分。 |
(四)附加分值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本地化服务能力(10分) |
在重庆注册公司或在重庆注册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长驻人员满足上述“专业团队”中相关职称或资格条件的不少于10人)的,得5分。 |
提供房屋使用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和会议室现场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提供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工商注册和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渝注册分支机构的另提供长驻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
可以在大足注册公司或注册分支机构的,得5分 |
提供承诺书。 |
(五)选定程序
1.征集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方法联合网信、机要、财政等部门集体研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机构。
2.入选机构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上公告入选结果。入选公告期限为2个工作日。
3.入选机构拒绝与征集人签订合同或在入选结果公告期内有投诉举报的,征集人可以调整入选机构。
4.确定入选机构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入选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入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和入选机构提交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征集文件和入选机构提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即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1.2乙方即入选机构。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征集文件和提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付款
2.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3付款方法:同本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3.索赔
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差错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或其他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赔。
4.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合同争议的解决
5.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5.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征集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7.合同生效及其它
7.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7.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7.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7.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7.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九、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机构报名的方式,请有意参与的各机构将第三方登记表(附件1)、资格审查资料、评分佐证资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5份纸质件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联系人:张舒瀚;联系电话:17383158966;邮箱地址:dazudsj@163.com;纸质件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南路65号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附件: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评估咨询机构登记表
重庆市大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大足区区级政务数字化应用评估咨询机构登记表
第三方机构 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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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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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基本概况、以往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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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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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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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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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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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