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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线上智博会大足虚拟展馆氛围营造设计和线上搭建服务项目方案的启事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线上智博会大足虚拟展馆氛围营造设计和线上搭建服务项目方案的启事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0年智博会参展工作,结合本次智博会“为经济赋能,为生活添彩”的主题,按照“国际化、专业性、高水平”的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线上智博会大足虚拟展馆氛围营造设计和现场搭建服务项目方案征集的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20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于2020年9月15-17日在重庆举办。本项目为2020线上智博会大足虚拟展馆(500平方米)内氛围营造设计和线上搭建服务。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2020线上智博会大足虚拟展馆氛围营造设计和线上搭建服务 | 12 | 12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要求
(一)展厅设计及布展符合组委会相关要求;
(二)展厅设计紧扣智博会主题、具有大足特点;
(三)展馆布展条理清楚、动线合理,展现形式与内容相协调。
(四)布展各种点位数以展馆规定数量为限,具体内容根据需要可调整。
(五)布展要充公运用增强现实(AR)、全息投影、裸眼3D等前沿数字技术,确保线上交付环节和呈现形式的良好效果。
(六)负责需要的相关英文字幕翻译。
五、有关说明
(一)通知公告期限:自通知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8月14日)起3个自然日。
(二)递交文件地点: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北路东段101号)。邮箱:dzqjxw@163.com
(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1:00。
(四)比选开始时间:2020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1:00。
(五)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刘红
电 话:023-43762657
传 真:023-43762655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北路东段101号
附件 1.2020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大足线上展馆工作方案
2.2020线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大足线上展馆布展技术要求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2020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
大足线上展馆工作方案
一、展位情况
大足区虚拟展位在区域合作版块,展厅面积500平方米,采用个性化定制进行线上布展。(最多点位数:视频/PPT20个、图文25个、展品模型15个)
二、展示内容
智能制造、智能产业、智慧城市+城市宣传(招商宣传)
(一)智能制造(车间、工厂)
1.数字化车间
展示内容:家居个性化定制、电梯自动化生产线物联网维保等。
展示方式:视频展示
2.智慧工厂(共享工厂)
展示内容:笔电装配、智能机械设备、智能生产线等。
展示方式:视频展示
(二)智能产业(“芯、屏、器、核、网”)
1.芯
展示内容:氮化镓外延片
展示方式:PPT展示
2.屏
展示内容:显示器玻璃
参展方式:图文展示
3.器
展示内容:消防无人机、管道机器人、智能一体化环卫车
展示方式:图文+模型展示
4.核
展示内容:摄像头、笔记本机壳、公交智能逃生系统、钢帘线
展示方式:模型展示或图文
5.网
展示内容:大足五金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五金制品行业二级节点。
展示方式:视频展示
(三)智慧城市(“云、联、数、算、用”)
1.云
展示内容:区域大数据中心
展示方式:PPT展示
2.联
展示内容:5G+医疗、5G+数字化车间、5G+无人机高层灭火。
展示方式:视频或PPT展示
3.数
展示内容:共享交换系统、主题库、数据池
展示方式:PPT展示
4.算
展示内容:能力中台
展示方式:PPT展示
5.用
*智慧住建
展示内容:大足区城市建设综合信息平台
展示方式:视频展示
*智慧民政
展示内容:大足区智慧民政系统
展示方式:视频或PPT展示
*智慧城管
参展内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慧眼达智慧城市管理视频分析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城市智能照明系统、智慧环卫平台。
参展方式:视频
*智慧交通
参展内容:智能交通物联网平台
参展方式:视频展示
*智慧旅游
参展内容: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大足石刻等景点及文创产品
参展方式:视频或图文展示、访客互动
(四)城市宣传(招商宣传)
展示内容:城市总体情况
展示方式:视频
附件2
2020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
大足线上展馆布展技术要求
2020线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承办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智博会承委办)为所有参展单位提供线上展览平台,支持参展单位线上自助、灵活的可视化布展。为确保线上参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布展流程
(一)选择线上展览平台提供的标准虚拟展台模板或导入自行设计的个性化虚拟展台模板;
(二)将展品、展屏播放内容、展台装饰等多媒体素材文件上传至线上展览平台中的参展单位素材库;
(三)参展单位可在线上通过拖、拉、拽等可视化手段,在线上自助、灵活地进行虚拟展台布置。包括:添加参展单位Logo、海报、文字、音频、摆放展品,设置展屏播放的视频或PPT文件等。
(四)具体流程详见展商手册。
二、技术参数要求
(一)个性化虚拟展台模型定制技术要求
除标准虚拟展台模板外,参展单位也可自行设计虚拟展台模型并导入到线上布展系统中。参展单位自行设计展台模型需符合如下规格与制作要求:
1.个性化虚拟展台模板规格与展示点位数量要求如下
规格 | 各类型展示点位数量 |
500平米 | (1) 可播放视频/PPT的点位不超过20个; (2) 可添加图文展示的点位不超过25个; (3) 可摆放展品模型的点位不超过15个 |
2.模型制作设计要求
(1)设计内容包括天、地、墙等造型面以及内外景观部分,即全部可视部位。
(2)效果设计中所选用的模型及贴图务必精致、清晰,尽量精细化。
3.数据制作规范—场景部分
(1)三维场景文件必须是基于3d max(软件版本需为2016版、2018版)制作完成的max格式数据,非max生产的数据可以导入到max得到。
(2)场景单位为毫米(mm),其中所有模型不得远离世界坐标轴原点,地面高度为零,对于多层场景第一层地面高度为零。
4.数据制作规范—模型部分
(1)场景模型制作中每个看面的结构必须完整,且模型布线合理。
(2)场景中可视的外景部位,需补充外景模型,外景贴图;外景部分需应景,与整体场景无冲突。
5.数据制作规范—材质部分。
(1)材质采用 vray 材质。
(2)材质置换通道中务必在该模型名称上标记。
6.数据制作规范—灯光部分。
整个场景的每个空间必须采用合理正确的灯光照明,避免出现光照死角,尽量还原真实效果。
7.数据制作规范—渲染点位部分。
(1)相机点位按照场景的浏览路径3米一个点位均匀分布,在遇到拐角部位可以适度调节及加密点位以避免穿透结构;
(2)相机在top视图方向朝北,目标点必须和相机点高度方向都一致
(3)渲染的全景图分辨率为不低于6666*3333。
8.展馆/展台模型烘培规范
(1)减面。烘培场景之前需对场景模型进行减面,为了手机端运行流畅,务必减到5万面以内(mesh面数),减面需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减完面的模型结构基本完整,法线正确,场景硬装由于占的面数较少,可以酌情保留更多的结构细节;二是为了使烘培完的obj场景能够从场景外部看到场景里面,场景墙体可以是法线朝内的单面。
(2)烘培前需自动展开UV。烘培时选择vray完成贴图(如果使用corona材质选择完成贴图),通道为3(此处是将1通道纹理烘培到3通道去),关闭所有材质的置换通道,完成后赋予场景标准材质在漫反射通道贴上渲染好的贴图(将UV修改器的3通道移到1通道),同时在导出烘培好的obj场景时务必去除贴图路径信息。
(3)数据规整。将渲染好的全景图和obj文件分别压缩为两个zip包,zip里面不能有文件层。
(二)展示内容的多媒体资料要求
1.参展单位尽可能采用丰富的多媒体展示手段(如:平面图、动图、视频、音频、模型等)进行展示。
2.每个参展单位上传素材总容量不高于10GB。
3.相关素材具体要求。
素材子类 | 支持格式 | 规格要求 |
平面图片 | jpg/png | 单张平面图片不超过10M,分辨率不低于2K |
平面动图 | gif | 单张平面动图不超过5M |
平面视频 | mp4 | 单个视频不超过50M,分辨率720P或1080P,视频编码需选择H.264 |
音频 | mp3 | 单个音频不超过5M,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率不低于44kHz |
PPT | ppt/pptx | 不能内嵌视频,单个文件不超过100M |
全景图片 | jpg/png | 单张全景图片不超过20M,分辨率不低于8K |
全景视频 | mp4 | 单个全景视频不超过200M,分辨率不低于4K,,单个视频长度不超过50秒 |
模型 | glb | 单个不超过20M |
三、知识产权规定
(一)由2020线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承办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承委办)为本次展会提供的线上展览平台,包括为参展企业提供的展台模型,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承委办所有。
(二)参展企业应当合法参展,保证并承诺如下:
1.其提供的所有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模型等)均为参展企业所有或有权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其展示的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3.为本次展会而由参展企业布展或自行设计的线上展台,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4.为参加本次展会,参展企业不存在其他侵权情形。承委办、承委办确定的平台服务商等相关方在使用参展企业提供的素材、展示及使用参展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展示及使用参展企业展台时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三)参展企业免费授权承委办、承委办确定的平台服务商等相关方使用其提供的所有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模型等)以及其布展或自行设计的线上展台,且本次展会后,为招商、交流、展示、宣传等目的,承委办有权或授权继续免费使用参展企业的所有素材及展台。
(四)承委办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本次展会的要求对参展企业提供的素材(包括文字、英文翻译、图片内容及格式等)及展台布局等进行修改及调整,参展企业应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