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67293H/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经信发〔2022〕117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8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67293H/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经信发〔2022〕117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8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足区水电气联动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足经信发〔2022〕117号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 庆 市 大 足 区 城 市 管 理 局
关于印发《大足区水电气讯联动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区渝大水务公司、区供电公司、胜邦燃气公司、中国电信大足分公司、中国移动大足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大足分公司、广电信息大足分公司:
《大足区水电气讯联动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大足区水电气讯联动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和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管理系列要求,为深入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电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5号)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清理规范城镇供电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足实际,进一步优化水电气讯营商环境,提高获得用电用气用水及通讯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水电气讯联动办理,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落实市区营商环境改革系列要求,合理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权责,全面落实“一网办理、一窗通办、一体踏勘、一次验收”等工作要求,推进水电气讯线上线下联动办理融合,优化提升报装、过户便利化流程,全面提升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明确的水电气讯联办适用于大足区范围内居民及各类企业(以下简称用户)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或过户等服务时,用户提出联合办理需求申请的,按本细则办理。对不需要联合办理的,按单项报装要求办理。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网上受理。一是优化完善政务服务网“水电气讯个人新装一件事(大足区)”、“水电气讯企业新装一件事(大足区)”、用户过户水电气讯联动网上办理等渠道,开展水电气讯集中联动网上办理。二是优化“市政外线接入工程”模块,对涉及水电气讯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开发设计,实现信息主动交互推送,全流程网上联动报装。三是推行电子化办理,涉及外线工程事项报批时,水电气讯企业可采用承诺书方式,对提交材料的技术方案、施工资质情况作出合规性、安全性、真实性承诺,只需提交电子数据材料,无需扫描带签章纸质材料上传。四是推行“无感报装”,推进用户申请时通过政务平台“刷脸”自动获取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等电子证照信息。
(二)实行一窗受理。一是水电气讯企业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水电气讯联动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可同时受理用电用水用气用讯申请,实现内转外不转。二是水电气讯企业在自有营业网点设立联动受理窗口,公示联办或单项办理流程、标准、方法和示例表格等相关内容,主动引导和服务客户,供其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
(三)优化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限定施工周期,实现全过程主动跟踪服务,优化规范水电气讯办理时限。
1.用电报装接入环节优化为:
低压居民用户:无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签约、施工接电),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签约1个工作日,施工接电1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签约、施工接电),3个工作日完成(申请签约1个工作日,施工接电2个工作日)。
低压非居民用户:无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签约、装表接电),4天内完成(申请签约1天,施工接电3天);有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签约、装表接电),10天完成(申请签约1天,施工接电9天)。
高压(10kV及以上):无外线工程的3个环节(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1个工作日,答复供电方案9个工作日,装表接电5个工作日)。
2.用水报装接入环节优化为:
居民用户: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的2个环节(现场踏勘审核、接入通水)接入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审核1个工作日、接入通水2个工作日);需要建设外线管道的2个环节(现场踏勘审核、接入通水)接入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审核1个工作日、接入通水4个工作日)。
非居民用户: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的2个环节(现场踏勘审核、接入通水)接入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审核1个工作日、接入通水2个工作日);需要建设外线管道的2个环节(现场踏勘审核、接入通水)接入6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审核2个工作日、接入通水4个工作日)(含企业代办行政许可时间)。
3.用气报装接入环节优化为:
居民用户: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用气报装的2个环节(用气申请、验收通气),3个工作日(用气申请1个工作日、验收通气2个工作日)。
非居民用户:无需外线燃气工程的办理总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申请受理3个工作日、验收通气3个工作日),涉及外线燃气工程的办理总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申请受理5个工作日、验收通气3个工作日),用气报装为2个环节(用气申请、验收通气)。
4. 通讯接入环节优化为:
非居民用户:通讯接入办理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申请审查2个工作日、验收接入3个工作日)通讯接入为2个环节(申请审查、验收接入)。
(四)改进申请受理。用户提出联合报装申请后,联合报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把申请事项同步推送至水电气讯企业办理,1个工作日办结。一是容缺受理。所缺资料在现场勘查环节由相关企业上门收取。二是联合踏勘。涉及外线工程的,涉及的审批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水电气讯企业统一进行现场踏勘,按照协同施工、减少重复开挖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施工方案。涉及共享沟渠的,水电气讯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协同设计和施工责任划分、成本核算和费用分担、权利义务以及工作机制和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五)提前介入服务。企业用户在完成项目立项批复、规划审批、企业开办后,根据用户申请,通过系统实时将信息联动推送给水电气讯企业,水电气讯企业主动对接用户报装意向,依据用户需求,提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编制及设计方案审查建议,使其达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技术规范和标准。水电气讯企业同步提前做好外线报装筹备工作。
(六)联动并联审批。现场踏勘完成后,水电气讯企业分别负责编制设计及施工方案并汇总相关材料,把用户申报信息作为共享材料提交至联动报装平台,向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涉及的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同步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行“零审批”、“免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快捷服务。申请人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即时办结;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容缺受理、联合审批制等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复杂工程可继续采用原审批方式。积极推行联合竣工验收,水电气讯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和施工情况选择联合验收或单项验收。联合验收的,由审批部门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报装用户、水电气讯企业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提高验收效率,实现用户“最多只跑一次”。
1.“零审批”范围。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下,电力外线建设中管线长度不大于500米,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00平方米以下且2天以内,迁移城市树木2株以下且不含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社会投资项目免于办理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由供电企业或用户在施工前期采取备案承诺的方式,通过联动报装平台将相关信息送达规划、住建、公安、交通、水务、林业、市政等部门,并负责在施工完成后按标准恢复。各相关部门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管。
2.告知承诺制。水电气讯企业提交相关信息后,如出现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情况,采取提交承诺书方式,行政审批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及时推送相关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水电气讯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1)供水:管径小于DN200至用户水表前的供水接入外线工程、低压电力用户用电接入外线工程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管径小于DN200至用户水表前的供水接入外线工程免于办理占道、临时占绿手续,低压电力用户用电接入外线工程办理占道、临时占绿手续采取告知承诺制;管径小于DN200至用户水表前的供水接入外线工程利用已有通道(不破坏公路结构)办理跨越、穿越公路手续采取告知承诺方式。
(2)供气:施工长度在200米内(含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3)供电:其他电力工程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4)通讯: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200平方米及以下、管外径直径为110mm(2孔及以下)及以下、管道长度不大于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3.“容缺受理”范围。对于有规定需要将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的,采用“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制方式,各部门先行开展对申报材料审查,待相关前置条件满足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对下述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审批:
(1)供水:管径大于DN300、管道长度长于200米、临时占用或伐移绿化大于200平方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2)供气:施工长度大于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3)供电: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200平方米以上、管外径直径为110mm(2孔以上)以上、管道长度大于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4)通讯: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200平方米以上、管外径直径为110mm(2孔以上)以上、管道长度大于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水电气讯联动办理是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部门和水电气讯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二)强化技术支撑。优化水电气讯联动办理系统平台功能,实现用户信息自动推送到水电气讯企业和部门并联审批等业务。加强对接市上系统平台,及时更新完善系统模块和功能,如用户申请开办企业、土地交易、不动产权、建设规划许可、投资备案等信息时,有水电气讯需求选项功能供用户选择,并通过平台自动推送至水电气讯企业;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分别协调市上平台系统和水电气讯企业做好系统对接使用,实现联动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在政务大厅增设“一站式”服务功能,建立全过程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三)公示办事指南。制订完善“水电气讯”联办业务受理表单,组织水电气讯企业在营业厅对外告知用户办理标准和指南等内容,方便用户申报时操作。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时,按法规和上级规定调整。
附件:1.用户水电气讯联动办理业务申请表
2.用户水电气讯联动办理业务收资表
附件1
用户水电气讯联动办理业务申请表
申请主体 |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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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址 |
镇(街道)路 号 | |||||
预约踏勘 |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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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报装资料(选填) | ||||||
业务类型:新开户( 扩容( 临时用水( 过户( | ||||||
供水需求:吨/日 |
是否需要双路供水:是( 否( | |||||
用电报装资料(选填) | ||||||
业务类型:新装( 增容( 临时用电( 过户( | ||||||
用天然气设备名称资料(选填) | ||||||
业务类型:新装( 增容( 过户( |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燃烧器口径 |
用气压力(KPI) |
天然气符合(方/小时) | ||
工作 |
设备 |
正常工作 |
满负荷 | |||
附件2
用户水电气讯联动办理业务收资表
资料
报装类型 报装对象 |
个人 |
企业 | |||||
电 |
水 |
气 |
电 |
水 |
气 |
讯 | |
用水电气讯人有效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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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电气讯地址物权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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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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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