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0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足国资委函〔2024〕36号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0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曾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部分国有优良资产项目的建议》(第30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决策部署,成立大足区推动国有资产盘活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多跨协同的工作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企业国有资产盘活、储备土地资产盘活、确权办证、金融协调、税费协调等专班,围绕夯实资产盘活基础、创新资产盘活方式、健全盘活机制等任务,压实责任、加强联动、汇聚合力,共同推动全区国有资产盘活。
(二)制定总体方案。2024年3月,区国资委牵头起草并印发《大足区企业国有资产盘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盘活范围,聚焦土地、房屋、基础设施、房地产、酒店、经营性场馆场所、权益类资产等重点资产,分门别类提出盘活举措建议,指导企业精准施策、积极创新,深挖资产价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存量资产高效率、高质量盘活利用。
(三)摸清资产家底。2024年3月,区国资委指导区属国有企业,以调查摸底结果为基础,建立待盘活资产清单。收到提案后,区国资委于同年5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围绕待盘活基础设施类企业国有资产,进一步梳理资产现状、权属状况、资产价值、盈利能力、对应债务余额等情况。经梳理,区属国有企业待盘活基础设施类资产主要包括乡镇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
(四)逐项推进盘活。资产盘活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区国资委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按照“一企一方案”“一资一计划”原则,分类逐项拟定资产盘活思路和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安排等并加快推进。其中,有关企业已于2024年3月与行业主管部门,就乡镇污水处理签订《委托运营服务合同》,明确了服务内容、运营服务期限及服务费计价方式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资产布局更加优化、资产配置更加合理、资产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有力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扎实开展“三清三减三增”专项行动,一企一策“止损治亏”,持续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完善功能定位、增强造血功能。协同推进政企分离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全面“脱钩”和国有资产100%集中统一监管。二是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对于主要提供公共服务、收入暂无法覆盖成本的公共基础设施,积极争取行业主管部门支持,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健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调整收费标准,合理提升基础设施收益水平,为盘活沉淀性基础设施资产创造条件。三是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区级层面建立资产盘活考核评价体系,将盘活存量资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内部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利用多种方式、政策措施进行盘活,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形成典型案例,做好示范引领。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杨天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联 系 人:杜幽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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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0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