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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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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足国资委函〔20269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

会议第2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庭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大型高端酒店、盘活梧桐湖酒店资产的建议》(第216号)已收悉。您对大足高新区、万古园区以及对国有资产盘活的专业思考,充分体现了对区域发展和群众关切的高度责任感。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经与高科集团认真研究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根据《大足高新区国有企业管理实施办法》和《大足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大足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工作,大足高新区国有企业协助落实高新区招商项目落地。

2.万古梧桐湖酒店属我司下属永晟公司资产,建筑面积

6588.55平方米,目前闲置。酒店存在以下问题尚未处理完成:

一是酒店外墙为干挂石材,由于密封胶老化,导致部分石材有脱落风险,同时屋顶漏水严重,尚未得到有效处置。

二是酒店原承租人与永晟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尚未终本,酒店内部分设施设备处于查封状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联系区相关部门,落实该处资产停车场修建、生态步道建设,预计投入项目专项资金约600万元;

2.积极宣传,并充分尊重市场化原则,结合政策变化和市场反馈适时研究优化出租方案,加快推动资产出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答复函已经姜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428

联系人:郭章慧、邓玮

联系电话:1898338003313648388119

邮政编码:4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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