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大足国资委函〔2025〕23号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现将《关于推进旅游接待“一件事”的建议》(第10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贵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根据《优化完善大足石刻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大足委办发〔2020〕30号)的职责分工,旅游集团负责大足石刻“五山”管理范围内相关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大足石刻研究院负责大足石刻的管理等。因此,大足石刻门票属大足石刻研究院的管理范畴,游客中心电影票(经营性项目)属旅游集团经营范畴,目前暂无法实现跨单位审批。
石朝勇代表提出的“实际接待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不可控因素,如降雨、大雾等突变天气导致交通拥堵、资源调配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到达考察调研点位的时间提前或延迟,以致衔接不畅,让来访者等待,影响其行程安排,降低接待质量。”若确遇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旅游集团将积极做好动态处置、服务保障等工作,以“安全底线+温度服务”为原则,最大限度保障来访者观影体验。
此函。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林欣宇
联系电话:1399641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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