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912706K/2021-0005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国资委发〔2021〕17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国资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6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912706K/2021-0005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国资委发〔2021〕17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国资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6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资中心、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控烟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委无烟党政关的创建,经研究,特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天学
副组长:邓施全 刘 锋 周中原
成 员:张贻兰 韦 攀 夏 波 叶小露 罗应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贻兰任主任,负责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
定相关制度,推动工作的实施,组织开展自评验收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控烟宣传、控烟巡查、吸烟劝阻、健康教育、戒烟技能培训、验收自查等工作。
(二)考核监督科和党群工作科负责考核和批评教育工作。
(三)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做好本科室控烟工作。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