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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春运 大足交巡警同行】酒驾曝光!春节将近,请勿酒后驾车!

日期:2023-01-14

春节将近

亲友团聚免不了举杯欢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在此,大足交巡警提醒请各位驾驶人

切忌酒后开车

酒驾不仅要被处罚

还会被曝光!

以下是警察蜀黍查获的

酒醉驾人员“名单”

看看有谁上榜?

案例一

1月11日晚,三驱大队民警在三驱镇开展酒驾勤务时,发现张某满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遂将其带回三驱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0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张某外地返乡过年,在酒桌上耐不住朋友的热情邀约,便喝了一杯白酒,饭后张某觉得自己头脑清醒,于是心怀侥幸心理,便自己就开车回家了。怎料交巡警就在家门口查酒驾,撞了个正着。

大足交巡警依法对张某酒驾的行为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案例二

1月10日晚,龙岗大队民警在清明桥路段开展酒驾勤务时,发现小型轿车驾驶员谭某满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3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足交巡警依法对谭某酒驾的行为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案例三

1月10日晚,蒋某从单位下班后,与朋友一起吃晚饭,席间,蒋某觉得自己酒量好,喝两瓶啤酒没有事,20分钟后,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G246,被双路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8mg/100ml,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足交巡警依法对蒋某酒驾的行为处记12分,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案例四

1月11日晚,康某在邮亭镇家中吃饭,期间喝了两杯啤酒。酒后想起自己电费还未交,交警应该没有上班便驾驶小型桥车去交电费,当其行驶至新利乡村路的时候,被邮亭大队民警查获,对其酒精含量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 29g/ 100m,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足交巡警依法对康某酒驾的行为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案例五

1月11日晚,金山大队在省道106线开展酒驾整治,在检查一辆灰色轿车时,发现驾驶员贺某神情慌张,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43mg/100ml,系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贺某中午外出喝了二两白酒,过了四小时,以为已经解酒,便驾驶小型轿车返回大足城区。

大足交巡警依法对贺某酒驾的行为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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