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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居民如何分户?

日期:2021-12-27

问:农村地区居民如何分户?

答:农村地区家庭户居民户口分户应当遵循“分家、分吃、分住”的三分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⑴离婚;⑵实事上已分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

问:离婚分户所需材料?

答:离婚分户所需材料为(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3)离婚手续(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 。

问:实事上已分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分户的所需材料?

答:所需材料为(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3)协商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

问:哪些情况不能分户?

答:(1)夫妻之间;(2)投靠迁入父母与被投靠子女;(3)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有法定义务的扶养人、抚养人或监护人;(4)同户仅有一个子女的,一般不宜分户;其中父母不能独立生活的,不予分户;(5)住房已消失或是危房的,不予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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