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就业人员怎样落户城镇户口?
问:在大足区就业如何迁移户口?
答:在大足区就业的居民,可向迁入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落户不受参加社保、就业时间及年龄等限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城区公共集体户。
问:就业迁移户口所需材料?
答:大足区就业迁移户口所需材料:(1)申请书;(2)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3)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年满16周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4)在租赁住房落户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手续、不动产权证及承诺书(承诺在退租住房时主动将户口迁出,否则户籍地派出所有权将其整户直接迁移到集体户落户);(5)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随迁或投靠落户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与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不提供),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权证明材料(未成年人系婚前生育,户口与申请人同户,无离婚手续及子女抚养权证明的,须申请人在申请书上写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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