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6〕130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8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8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6〕130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8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七次会议第2026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梁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龙水镇第二小学周边停车秩序、保障学生出行安全的建议》(第202626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龙水二小周边交通秩序已明显改善,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违停管控的建议
龙水镇龙水二小多数学生离家路途较远,家长接送学生需求突出。面对广大群众的正常交通需求,我局在学校附近安排勤务警力,强化疏导引导,竭力避免给广大群众带来出行不便和引发新的问题。鉴于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混乱,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常态化巡逻防控,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定点值守,及时劝离违停车辆;二是加大对随意违停、引发交通拥堵并且拒不驶离的车辆的处罚力度,对上述车辆依法扣分罚款和拖移;三是相关部门已在龙水镇第二小学周边建设停车场,提供更多车位供接送车辆使用,从源头缓解停车压力。目前,周边交通秩序已得到有效保障,违停现象得到已大幅减少。
二、关于优化主路交通组织模式的建议
您提出“由龙水二院向骊苑小区路口单向通行”的建议,我局交管部门进行了实地踏勘,龙湖路骊苑路口至龙水二院路段长约200米,道路宽度有限,两侧分布有小区出入口、商铺及医院通道,且无逆向替代道路。若设置物理隔离护栏并实施单向通行,将导致周边车辆绕行距离过长,部分车辆可能逆行或违规掉头,反而增加安全隐患。同时,该路段日常车流量较大,单向通行方案需统筹周边路网承载能力,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综上,该路段不适宜安装隔离护栏及实施单向通行。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已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和违停处罚,保障该路段通行秩序,车辆随意掉头、违规占道停放等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6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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