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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4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6〕12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4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6〕12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七次会议第20262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邓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智凤街道登云社区农贸市场十字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20262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事项经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实地调研和技术论证,目前不具备直接实施条件。主要原因为:该路口南北向道路狭窄,各方向的车道数均为一条,若安装信号灯,受道路条件限制,车辆排队空间不足,无法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反而可能因信号灯控导致车辆积压加剧拥堵;同时,行人过街需求主要集中在赶集日,日常时段流量不大,信号灯对行人过街的安全提升作用有限。

下一步,我局也将积极采取相对应工作措施,会增加早晚高峰和赶集日警力投放数量和频率,对违规停放、随意调头和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劝阻随意横穿公路、翻越护栏的行人,提高道路的安全、通畅水平。我局将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周边路网建设,待道路条件改善后再科学论证信号灯建设问题。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6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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