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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3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6〕125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3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6〕125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七次会议第20262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夏琪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路口设置“潮汐车道”的建议》(第202621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事项经我局实地调研和对城区交通组织评估,目前不具备实施条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老城区道路宽度有限,车道数较少,设置潮汐车道需要额外增加导向车道或调整道路横断面,现有条件难以满足;二是潮汐车道对路口渠化、信号灯相位及标志标线有严格要求,老城区部分路口间距较短、交通流复杂,强行设置反而可能增加交织冲突,引发新的安全隐患。综上,暂不建议在老城区路口设置潮汐车道。

同时,我局也将积极采取相应工作措施,在未设立潮汐车道且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采用交通信号灯自适应及协调控制技术,通过优化配时方案、推进区域信号联动,最大限度提升老城区路口通行效率。目前已对重点路口开展流量数据采集,下一步将通过主干道信号灯联网协调优化,实现高峰时段绿波控制,缓解拥堵状况。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6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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