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6〕124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8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42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6〕124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8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七次会议第20261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仁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三无电动车非法营运安全隐患管理的建议》(第2026196号)收悉。经与区交通运输委共同研究办理,相关事项有效推进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建议
我局接件后,协同区交通运输委聚焦农村乡镇赶集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载客高发区域,紧盯学生上学放学、乡镇赶集、节假日探亲等客流高峰期,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揽客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法载客行为一律“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2026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委共出动执法人员2560人次,开展集中宣传12次,查获非法营运61件,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区交通运输委每月联合公安、乡镇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合力。我局已在全区开展两三轮车整治工作,规范行车秩序,并配合交通运输委对非法营运电动车进行查处。
二、关于整治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
针对镇街学校、场镇周边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问题,我局将联合镇街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乱停乱放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或拖移;二是联合区城市管理局、镇街等单位,科学规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三是加强宣传劝导,结合“执法+普法”模式,提升群众文明停车意识。
三、关于镇街执法权受限问题的说明
您反映的镇街在劝导、打击中“碍于执法权”的问题客观存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镇街不具备直接执法权限。该事项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职权划分,区级层面不具备直接解决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交所联动”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向镇街下沉,配合镇街做好宣传劝导和线索移交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6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