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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36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6〕11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6-00236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6〕11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七次会议第20260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皇甫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通桥街道天星支路中段安装违停抓拍设备的建议》(第2026097号)收悉。经区公安局研究办理,有关事项有效推进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装违停抓拍摄像头、严格执法的建议

经实地调研,天星支路中段车辆违停根源在于小区地下停车库收费纠纷导致业主选择路边停放,单纯依靠抓拍难以根治,需从源头解决停车收费矛盾,故该路段暂未计划设置违停抓拍设备。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将督促辖区大队加强该路段日常巡查与劝导,同时积极协调通桥街道办事处化解小区停车收费纠纷,尽快达成一致认识,恢复正常停车秩序。待源头问题缓解后,我局将结合路段实际条件,综合分析,科学决策违停抓拍摄像头建设问题。

二、关于加大违法停车行为危害性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通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告知单、业主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向周边群众广泛宣传违法停车对交通秩序、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及文明城市创建的影响,教育引导居民文明停车、有序停车,共同维护和谐社区环境。同时,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对违停驾驶员开展现场劝导教育,提升守法意识。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6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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