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57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7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7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7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572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7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7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7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033号建议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答复函
龚爱华代表:
大足区公安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大足城区交通道路隔离栏设置的建议》(第033号)承诺事项的落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前期向您承诺的完成南门桥中央隔离护栏改造工作等事项。我局积极协同区城市管理局到现场开展实地踏勘,并于7月底,协助区城市管理局完成了南门桥中央隔离护栏拆除工作。同时,我局已常态化安排交巡警在早晚高峰时段,围绕南门桥路段开展巡逻管控,及时疏导拥堵车辆通行,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5年9月16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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