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5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19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5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19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0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黎群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主干道与乡村道路连接道安全隐患整改的建议》(第087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及时整改该路段(龙棠大道茅里堡社路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今年以来,为提升龙棠大道茅里堡社路口交通管理水平,我局已安排交巡警支队对该路口交通设施进行优化改造,增设了中央隔离警示桩、测速设备,以及相关交通标志标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了基本消除。但从龙棠大道前往至茅里堡社区路段为乡村道路,主管单位为棠香街道,目前,我局已协调棠香街道对该乡村道路损坏路面进行修补,配套施划道路交通标线、设置减速设施,并增设让行标志和禁止左转标志,消除了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0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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