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3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06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3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06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0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邹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龙棠大道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第00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在龙棠大道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巡警支队协同海棠新城管委会进行实地踏勘。经论证,您建议增设交通信号灯的位置在龙棠大道国兴三期外T型路口,该路口设中央隔离护栏,周边配套建设国兴、圣玺府等小区以及香国小学、海棠幼儿园等学校,在早晚高峰时段群众过街需求较大,同时龙棠大道为双向六车道,道路条件较好,车速较快,行人横过人行斑马线时,极易发生人车冲突,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
为消除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局协调海棠新城管委会将在该路口东侧新增一条通往香国小学的道路,并将该T型路口改造成标准十字路口,同步建设交通红绿灯和行人过街设施,该路口改造工作预计在2025年底前完成,届时各方向车流量均可左转直行和右转,将缓解龙棠大道吾悦广场路口的交通压力,消除人车冲突交通安全隐患。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0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在龙棠大道国兴三期外路口增设标准的十字路口红绿灯 |
2025年12月底前 |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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